来源丨大河报

11月5日,@周筱赟律师 发文讲述自己在中国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取款被银行盘问并报警。
周筱赟律师表示,他当时在东营出差,正好赶上朋友婚礼,于是想去银行取点现金随礼(低于50000元),但柜员连续询问“取现是什么用途”“上个月某某某的人给你转了若干元,这笔钱是什么”。由于周筱赟没有“积极配合”,柜员随后表示:已经打电话给反诈中心和派出所,但是电话没人接,现在只能让反诈中心出警来向你核实。
对此,周筱赟律师认为:银行严重侵犯隐私权,违反了现代文明社会最基本的法制精神。银行先默认每个储户都是犯罪嫌疑人,然后要求每个储户自证清白。其实,根据刑法的基本法理,即使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而是公诉机关举证证明其犯罪。
针对此事,中国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工作人员告诉@大河报 记者,不管是取现1万元以上,还是5万元以上,都需要提供说明取款用途和资金来源。东营市资金诈骗情况很严重,所以东营市反诈中心规定取现1万元以上都需说明取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这边核实的比较严格,主要也是为了防范用户资金被诈骗。
深蓝财经新媒体集群发源于深蓝财经记者社区,已有15年历史,是国内知名财经新媒体,旗下账号关注中国最具价值公司、前沿行业发展、新兴区域经济,为投资者、上市公司高管、中产阶级提供价值内容,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