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帅可聪 北京报道
2026年7月16日,慧辰股份(688500.SH)董事长赵龙,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北京海淀警方刑事拘留。
7月17日晚间,慧辰股份公开披露了上述消息。公司同时表示,已对相关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团队全员正常独立履职,日常经营运作正常。
赵龙被刑拘当天,恰逢慧辰股份A股上市6周年。2020年7月16日,慧辰股份登陆科创板,三年后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严肃惩处。据监管查明,慧辰股份财务造假贯穿上市前后,且上市后首份年报利润造假比例高达60%。
资深金融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魏景峰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针对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核心罪名。核心行为有两种:一是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二是对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不按规定披露。入罪门槛包括虚增利润达披露总额30%以上、将亏损披露为盈利、造成损失100万元以上等情形。
不久前还曾出席股东会
公开资料显示,慧辰股份成立于2008年,公司是国内头部数据分析服务商,主要为企业、政府机构提供基于多维度数据的业务分析一体化服务和应用技术产品以及行业数字化应用解决方案。
赵龙,1976年2月出生,1999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职于北京慧聪国际资讯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经理、IT研究所所长、研究院副院长、研究院院长。2009年1月加入慧辰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其年薪为税前96.52万元。
2025年财报显示,赵龙通过良知正德、聚行知、承合一等三家公司,控制慧辰股份20.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不久前的6月29日,赵龙还曾出席并主持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慧辰股份在公告中称,赵龙于7月16日被北京海淀警方刑事拘留,该消息系由赵龙家属告知。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公安机关向公司发送的任何协查、调查文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慧辰股份表示。
就赵龙被刑拘一事,7月17日晚至18日,《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慧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寻求置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据21世纪经济报道,接近慧辰股份的人士透露,该事项源于2023年北京证监局就子公司信唐普华财务造假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证监会已将相关线索移送经侦部门,目前案件正从行政处罚阶段进入刑事处理程序。
IPO前后持续财务造假
时间拨回2023年12月,因招股书和多期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市仅三年多的慧辰股份遭监管部门严厉处罚,一度成为A股市场焦点话题。
据北京证监局查明,慧辰股份的违法事实主要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2020—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造假主要发生在慧辰股份子公司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等多种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慧辰股份招股书披露的2018年、2019年利润分别虚增555.31万元、1785.8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3%、25.16%。2020年,慧辰股份上市首份年报中虚增利润6096.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高达60.69%。2021年和2022年,在公司亏损情况下,分别虚减利润1721.19万元、10496.20万元。
其中,慧辰股份在2020年上市首份年报中虚增利润比例高达60%,如此惊人的情形,也直接影响着监管处罚力度。
最终,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慧辰股份责令改正,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慧辰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赵龙罚款300万元;对时任信唐普华总经理、慧辰股份副总经理何侃臣罚款300万元;对时任慧辰股份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徐景武罚款250万元;对时任慧辰股份董事、信唐普华董事马亮罚款250万元。
一位专业人士向《华夏时报》表示,北京证监局对慧辰股份处以500万元罚款,依据的是《证券法》第197条信息披露违规,而不是第181条的欺诈发行条款,监管层可能是考虑到上市阶段财务造假的占比和数额问题。
多位股东宣布拟减持
在赵龙被刑拘一周前,慧辰股份多位重要股东披露了减持计划。
7月10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持股比例超5%的股东文昌琢朴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拟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约106.3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990%;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韩丁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500股;董事会秘书何东炯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500股。
他们的减持理由均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也就是今年8月3日—11月2日。
7月17日,慧辰股份大跌9.78%,报34.33元/股,最新市值约26亿元。自今年5月26日以来,不到2个月时间,慧辰股份累计跌幅已超45%。
近年来,证监会等有关监管部门持续提升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各类资本市场违法行为。
据最新披露,今年4月,证监会启动新“国九条”发布以来第三轮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通过上市审查、持续监管、稽查执法、处罚审理、刑事移送、支持民事追偿等六个环节集中清存量、持续遏增量,目前已办理47起典型案件。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证监会系统已连续组织三轮专项行动,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247起,作出行政处罚156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财务造假犯罪线索134起。
在魏景峰看来,从严打击财务造假有着多重积极意义。首次,财务造假直接动摇市场信任基础,最终买单者往往是无辜散户,从严打击就是对投资者最直接的保护;其次,打通行政监管到刑事追责全链条惩戒,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可以震慑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不敢财务造假;最后,财务造假会延迟风险暴露,从严打击有助于防范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护航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