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2026年1月17日,北交所公司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即“微创光电”,920198.BJ)公告称,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调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微创光电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设备销售业务,微创光电在明知无商品控制权的情况下,仍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具体体现在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和第三季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952.62万元、1.02亿元和1.02亿元,虚增比例分别为38.17%、69.16%、63.02%。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公告中提到,因涉嫌违法行为,微创光电将受到警告并被处以4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军和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昀也将分别受到150万元和100万元的罚款。
2025年7月25日,微创光电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官网等公开信息显示,微创光电成立于2001年,是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旗下企业,2020年7月27日原精选层挂牌,是一家专注于“智能交通”领域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行业提供交通监控信息化产品及服务。
Wind显示,截至2025年9月末,微创光电实现营业收入约为4497.41万元,同比下降21.67%;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4229.94万元,同比增长24.14%。
行政处罚相关公告披露后,微创光电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亦就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截至2026年1月16日收盘,微创光电每股收于10.72元,下跌3.07%,总市值约为17.30亿元。
编辑 罗亦丹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