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卢志坤 北京报道
针对近期华夏幸福(600340.SH)预重整事宜,华夏幸福董事冯念一表示,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廊坊中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了临时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调查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属于临时管理人的法定职责。
据了解,廊坊中院指定华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组担任华夏幸福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冯念一指出,目前华夏幸福正在依法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包括资产负债调查在内的各项工作,以维护全体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利益。他强调,为确保预重整程序顺利推进,公司无法定义务配合金融债委会另行对公司开展财务尽调。
冯念一呼吁,当前正值公司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脱困发展的关键时期,各方应实事求是,从全局利益出发,共同把握预重整这一难得机遇。
(编辑:卢志坤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