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8日电 因儿子违规交易振华股份股票,公司总经理柯愈胜被警告。
7月28日盘后,振华股份公告,近日,公司获知公司总经理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柯愈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柯愈胜自振华股份2016年9月上市至今担任振华股份董事、总经理职务。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柯愈胜之子柯某廷开通程序化交易策略,频繁买卖“振华股份”股票,违规成交股数52.90万股,违规交易金额529.10万元。
湖北证监局指出,柯愈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柯愈胜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据振华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柯愈胜,1963年4月出生,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振华股份董事、总经理。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203.9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振华股份是国家重点铬盐生产骨干企业,公司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有重铬酸钠、铬酸酐、晶体铬酸酐、液体铬酸酐、铬绿、重铬酸钾、碱式硫酸铬、维生素K3、元明粉、氢氧化铝等产品。
二级市场上,振华股份28日收跌0.21%报13.94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