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涉及无证生产经营、肉类未经检验检疫、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掺假掺杂、虚假宣传、过程控制不严格、标签标识不合规等案件。为进一步彰显执法成效,回应社会关切,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三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三都县某餐饮店用鸡肉、鸭肉冒充牛肉销售案
案件简述:2026年1月7日,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三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三都县某餐饮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美团经营店铺销售的商品“烤大骨肉相连”,标注的主料为“牛骨肉”,而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主料是鸡肉、鸭软骨,不含“牛骨肉”成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的规定,构成销售的商品中以假充真的行为。三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警示:诚信是食品经营的立身之本,更是守护市场秩序与群众权益的根基。上述案件中,当事人以鸡肉、鸭肉冒充牛肉对外销售,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又扰乱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在此提醒广大食品从业者,必须坚守诚信底线,坚决杜绝掺假掺杂、虚假宣传等行为,以诚信经营换取消费者信任。
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贵州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香烤牛肉粒)案
案件警示:食品生产经营全流程管控,是防范食品污染、变质问题的重要保障。案件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规范全流程操作,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
来源|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审|刘乔元
二审|蔡航
三审|刘涛
2026年第111期(总第9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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