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42件86人;坚决纠正把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一、二审对16家企业、34名企业主和管理人员依法宣告无罪;力解中小企业急难;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执行到位金额187.8亿元……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近年来,民营企业保护成为持续受到关注的话题。《报告》中这组数字引发关注,其背后是最高法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成效。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
在本次《报告》中,“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项重要报告内容。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希望人民法院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法律统一适用,兼顾法理事理情理,加大保障力度。同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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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
本次《报告》指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实事求是、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42件86人。将社会危害性作为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坚决纠正把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一、二审对16家企业、34名企业主和管理人员依法宣告无罪。”
红星新闻注意到,2023年7月31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2023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涉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
《指导意见》加强了对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制订司法解释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行为惩处和追赃追缴力度,健全常态化冤错案件纠正机制,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严格规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程序。加强对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尽可能减轻司法活动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畅通案外人在刑事追赃追缴程序中表达诉求的渠道。
而在发布的12个案例中,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3件、直接提审1件,湖北、广西、四川高院,大连中院、绍兴中院、重庆第四中院,淮安市洪泽区法院、三明市沙县区法院分别再审1件,涵括了四级法院和东中西部,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体现了全国法院全面加强审判监督,敢于纠错、有错必纠的一致态度和坚定立场。
▲山东滨州一民营企业压力传感器生产车间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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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到位金额187.8亿
加大对拖欠民企账款案件的执行力度
本次《报告》还指出,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执行到位金额187.8亿元。数字背后,是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的努力。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曾在回应“人民法院如何在执行工作中保障胜诉民营企业及时实现权益,同时帮助被执行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时表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坚持严格依法公正文明执行,既保障胜诉民营企业及时实现权益,又坚持比例原则,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
刘贵祥说,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降低执行成本,建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为主、以地方法院“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为辅的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覆盖存款、车辆、证券、不动产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了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的全覆盖。
刘贵祥提到,持续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民营企业及时回笼资金,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在财产处置中,灵活运用临时解封等法律手段,允许被查封人在法院监督下处置财产,尽可能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使企业逐步恢复“造血功能”。
在执行进程上,刘贵祥表示,对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或者被执行人、案外人提供合适担保的,依法暂缓执行或中止执行。在信用惩戒上,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依法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切实将失信惩戒的重点聚焦到打击少数恶意逃废债务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上来,对实践中存在的不当适用失信惩戒制度损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现象,加大监督排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问责追责。
▲浙江金华一民营企业自动化生产线机械臂在生产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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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
红星新闻注意到,《报告》还专门介绍了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的工作:对658家涉案民营企业适用刑事合规程序,依法从宽处罚的同时,充分运用第三方监管机制,促其合规经营。司法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重在真厚爱真严管。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从刑事领域拓展至民事、行政、执行领域,相关案件已达1711件。
红星新闻梳理发现,人民法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起始于去年3月。2023年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人民法院可以研究同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2023年4月3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联席会议,研究推动构建审判阶段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机制。审判阶段涉企合规改革,从湖北破冰。
2023年7月6日,围绕“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推高质量发展”主题,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第31期案例大讲坛,对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提出3点要求:深刻理解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重大意义;以能动司法的理念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凝聚共识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
法院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所做的努力,最终体现在今年的《报告》中。
——专家解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
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依法惩治侵害民企合法权益行为
看完《报告》后,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告诉红星新闻,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服务大局,能动司法,成果卓著。
吕红兵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稳慎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强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司法政策措施供给,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例如,针对民营企业家普遍关心的内部治理和清廉建设,人民法院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行贿受贿、背信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再如,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对于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案件审理的情况下,一般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减少了因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办公和生产经营的影响。
吕红兵表示,人民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于依法可判处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民营企业,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共同做好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充分利用第三方合规监管机制,确保合规整改落到实处,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企业重新违法犯罪。对此,社会各界均给予高度评价。
“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人民法院发挥司法功能,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民营企业充分利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中的中止执行、停止计息、集中管辖等制度功能,及时保全企业财产、阻止债务膨胀,通过公平清理债务获得重生。我们欣喜的看到,许多陷入困境、濒临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焕发活力。”吕红兵说。
吕红兵表示,目前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在制定中。在此过程中,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是民营经济促进发展的基础,应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其中,切实保障企业家人身权利是核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权益是重点。对此,人民法院应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法律统一适用,兼顾法理事理情理,加大保障力度。同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依法惩治。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北京报道
编辑 郭庄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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