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亮点!河南高速公路法规6月1日起施行,有这些重大变化
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杨桂芳
自2023年6月1日起,《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条例》都有什么变化?为何有这样的变化?5月26日,《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宣贯报告会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举办。

【关注】《条例》缘何修订?
截至2022年底,河南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8009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4270公里,占53%,省级高速公路3739公里,占47%。路网密度4.77公里每百平方公里,形成了“6纵11横5条放射线”覆盖全省的高速公路路网。
近年来,河南抓住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等政策窗口机遇,完善路网规划,强化主体责任,创新推进机制。沿太行高速安阳段、郑州至洛阳高速等40个、总里程2368公里、总投资3233亿元项目开工建设。目前,河南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总数达47个、总里程2848公里,为“十四五”末通车里程突破1万公里打下坚实基础。
高速公路是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在而今河南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时期,2005年3月施行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部分内容不再适应现在经济的发展,亟需修订。
为了巩固改革成果、解决发展难题、推动优势再造,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出行需求和期待,修订后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副处长任广华介绍,此次《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的修订立法,从法规层面建立了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了一系列服务区提质升级支持政策,对危险物品运输、清障救援等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了立法规制,实现了新突破,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促进河南高速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区位优势向枢纽经济优势转变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
【亮点1】
明确对故障车辆免费救援,对事故车辆清障救援的收费标准由价格部门制定
河南省人大法规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对《条例》进行了宣贯。
修订后的《条例》注重河南发展实际,紧盯优势再造,服务全省发展,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为导向,强化服务,管服结合,便利通行。比如,高速公路关闭缺乏秩序,给人民出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收费过高,咋解决?在《条例》中,有了详细的规定。
一是明确故障车辆免费救援。规定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者负责实施,高速公路故障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者免费就近拖曳至高速公路出口。同时,进一步规范清障救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规定对高速公路事故车辆实施清障救援、现场清理,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保障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和停放权利。删除原条例第四十八条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高速条款,明确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部门,结合高速公路区间路段,科学合理选定或者选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放服务区,并向社会公示。选定服务区的经营者应当划定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并设置明显标识,配备安全设施。促进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流通。
三是加强极端天气等情况下高速公路保通保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规定因雨、雪、雾、路面结冰、道路施工作业、交通事故、突发事件以及其他情况,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及时组织除雪融冰、应急抢修,难以及时修复的,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助抢修。
四是严格关闭高速公路和服务区的权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满足大众出行需求。规定确需关闭高速公路时,由省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商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后作出决定;未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关闭服务区。
五是防治高速公路沿线居民聚居区噪音污染,规定高速公路通过居民聚居区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隔音设施。
【亮点2】
《条例》突出运营服务,追求让人民满意
《条例》还对高速公路养护、服务区维修和升级改造资金来源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其中,对于老百姓出行紧密的服务区管理问题,推动服务区由“粗放经营”向“精准服务”“特色服务”转变。明确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建设停车区、休息区、购物区、餐饮区、加油充电区、汽车维修区、交通安全宣传区等功能区,配备无障碍公共卫生间、饮用水等免费配套服务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夜间照明、备用电源等设施。提出推进服务区景区化改造,与旅游、物流、文化、新能源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主题特色服务区。
对偷逃通行费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根据规定,禁止采用非法手段,故意不交纳或者少交纳车辆通行费,规定对故意不交纳或者少交纳车辆通行费的,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通行费,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3】
明确高速公路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
《条例》新增“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联网收费等工作”条款,在法规层面明确了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十条明确,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交纳车辆通行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和年限依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和年限应当向社会公布。
改建、扩建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进行评估测算,重新进行核定,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二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实行计算机联网收费,推广应用不停车收费系统,鼓励使用电子发票。
【亮点4】
坚持安全为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另外,《条例》还明确规定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应急等部门制定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速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形成联动机制。
《条例》还将河南的高速公路路警联合成熟经验上升为地方立法,明确建立高速公路路警联动体系,健全路警联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路警联动协作措施,形成抓安全、保畅通工作合力。
【亮点5】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
《条例》贯彻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提出“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依法避让自然保护地”“建设高速公路需要取土的,应当优先利用荒丘、荒坡、荒废地等,并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相结合”,推动高速公路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并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在高速公路建设、养护、服务、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推行信用监管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另外,推动交通区位优势向枢纽经济优势转变。紧扣“十大战略”,创设“优势再造”专章,明确要依托高速公路网络形成的区位优势,科学编制枢纽经济发展规划,推动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各环节通过高速公路连接,促进枢纽经济发展。要提升高速公路网整体运行效率,提高高速公路服务能力,发挥高速公路比较优势,构建高效顺畅的多式联运系统。
支持依托高速公路建设现代物流绿色通道,开通高速公路延伸通道,增加货物运输车辆通道。明确鼓励新技术融合联动和交通领域低碳转型,开展高速公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数字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高速公路智能化、场景化应用,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智慧高速公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