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2月10日消息,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庆彬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海东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日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王庆彬利用担任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北京分行行长、总行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授信、贷款审批、员工招聘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招商银行原副行长王庆彬。
据湘财Plus此前文章,王庆彬加入招商银行16年,其中担任行长助理2年多,担任副行长5年。具体来说,王庆彬2000年加入招商银行,曾任济南分行行长、上海分行行长、总行行长助理兼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行长兼招银国际董事长、北京分行行长等职务,2016年因年龄原因卸任。
离开招商银行后,王庆彬进入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直至2021年卸任。当年10月,退休后的王庆彬回到曾长期任职的山东,担任齐鲁银行独立董事。2025年9月,齐鲁银行披露公告称王庆彬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仅数天后其宣告落马。
王庆彬被查时年近70岁,已卸任招商银行副行长9年多,退休约4年。(相关:招行原副行长年近70岁被查、曾年薪332万,退休后在齐鲁银行兼职独董)
湘财Plus注意到,王庆彬之前,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2022年4月任上落马,2024年2月被判死缓。据判决结果,田惠宇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亿元;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5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招商银行原副行长丁伟2024年8月被查,2025年2月被逮捕,同年5月被提起公诉。值得注意的是,丁伟与王庆彬一样,都涉嫌受贿罪,且都是在青海接受监察调查及受审。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丁伟利用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湘财Plus此前文章提及,田惠宇2013年起任招商银行行长,2022年被查,丁伟于2006年任行长助理,2008年被提拔为副行长,2017年辞任,2024年被查,王庆彬则于2009年任行长助理,2011年晋升副行长,2016年调离,三人在高管层的任职时间存在交集,曾共事多年。
统筹/新湘财 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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