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21日电 21日,实丰文化发布《关于业绩承诺方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实丰文化公告截图
公司称,收到参股公司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方转来的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广东证监局发现上述人员及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实丰文化)通过增资取得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超隆光电)25%股权。
根据2022年11月和2023年11月实丰文化与超隆光电签订的《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超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盈企管)、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佳禾维)、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下称江阴卓盛)等承诺超隆光电2024年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如未完成上述业绩承诺,将按相关协议约定向实丰文化进行补偿。
2024年8月,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盈盛汇)通过股权转让取得陈伟所持超隆光电全部股权,盈盛汇同意与陈伟共同且连带承担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责任。
4月15日、5月7日,实丰文化披露的《关于超隆光电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关于业绩补偿款支付进展情况的公告》显示,根据超隆光电实际完成业绩承诺情况,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共盈企管、佳禾维、江阴卓盛、盈盛汇应对实丰文化进行业绩补偿,业绩补偿金额为11536.78万元。
截至9月19日,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共盈企管、佳禾维、江阴卓盛、盈盛汇向实丰文化支付了226.7万元业绩补偿款,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的业绩补偿款。
广东证监局认为,上述人员及公司作为业绩补偿承诺人,未能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孙平珠、李灯琪、陈家兵、潘振东、陈伟、天长市共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佳禾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卓盛纺织有限公司、无锡盈盛汇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实丰文化对此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279.60万元,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继续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根据进展情况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全体股东利益,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实丰文化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集专业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注于玩具及游戏两大核心业务板块。公司的玩具业务主要是各类玩具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动遥控玩具、婴幼玩具、车模玩具、动漫游戏衍生品玩具和其他玩具五大类。IP动漫衍生品玩具方面,目前获得宝可梦、奶龙等热门IP授权。
业绩方面,实丰文化上半年营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22.05%、69.02%。(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