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素心/作者西洲 映蔚/风控
在空调压缩机零部件领域深耕多年的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特科技”),原拟申报深交所主板。而后由于自身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需要,南特科技于辅导期间将申报板块变更为北交所。
此番上市,南特科技不仅因日常以总额法确认加工服务业务收入及采购额、报表列示调整为净额法遭问询,其向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子公司采购铸件加工后,销售给海立股份并采用总额法核算收入遭两轮问询。而研究发现,南特科技称客户海立股份未指定供应商现信披疑云。除此之外,2024年新三板挂牌申报期间,南特科技称无需对外购铸件及自产铸件进行区分,对二者共同存放、统一管理即可。而这背后,华南基地铸件的进出比、产销率计算范围均包含外购铸件。并且,2021-2024年,南特科技向第一大客户销售及采购的产品皆包含铸件,其中同期对该客户的采购额合计超5亿元。
一、加工服务业务收入核算方法存“两个版本”,称客户海立股份未指定供应商或现信披疑云
《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指出,要求拟上市企业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能力,严审突击冲业绩等问题,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须及时依法严肃追责。
此次上市,南特科技向海立股份子公司采购铸件加工后销售给海立股份,并采用总额法核算收入的情形遭问询。对此,南特科技表示海立股份未向其指定供应商。然而,南特科技披露的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的铸件为“海立铸件”,其中一家供应商的关联方称,该供应商的产品供给上海海立等企业。
1.1 向海立股份子公司采购铸件加工后售予海立股份,并以总额法核算收入遭两轮问询
据南特科技签署于2025年8月27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2025年8月27日招股书”)、签署日为2024年12月23日的招股书及2025年半年报,2021-2024年及2025年1-6月,南特科技营收分别为7.35亿元、8.34亿元、9.38亿元、10.31亿元、5.73亿元。2022-2024年,营收增速分别为13.38%、12.55%、9.86%。
2021-2024年及2025年1-6月,南特科技净利润分别为6,091.72万元、4,664.03万元、8,418.82万元、9,821.7万元、6,673.25万元;2022-2024年,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3.44%、80.51%、16.66%。
反观同行。据2025年8月27日招股书及可比公司年报披露的数据测算,2022-2024年,三家可比上市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增速均值分别为-22.22%、36.3%、-11.92%。
不难发现,近三年,南特科技净利润增速均高于同行均值水平。
此番上市,北交所关注南特科技的经营业绩真实性。
据2025年8月27日招股书,南特科技的主要产品包括压缩机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等,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按产品或服务分类分为铸件、精密件及加工服务。铸件系精密件的前工序产品,一般用于进一步加工成精密件。但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铸件也可以直接对外销售。
2022-2024年,海立股份分别是南特科技的第三大、第五大、第三大客户,南特科技对海立股份销售精密件。并且,2024年,海立股份是南特科技的第五大供应商,南特科技向海立股份采购铸件。
可见,报告期内,海立股份系南特科技的重要客户兼供应商,南特科技向其采购铸件并向其销售铸件产成品。
据出具日为2025年8月8日的《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1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关于经营业绩真实性,监管指出,南特科技向海立股份子公司采购铸件加工后销售给海立股份并采用总额法核算收入,要求南特科技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且此次上市,关于南特科技与海立股份的业务未采用净额法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南特科技已遭两轮问询。
需要指出的是,南特科技与客户的合作,存在指定供应商铸件进行加工、最终将精密件销售给客户的情形。
1.2 客户指定铸件采用净额法核算收入,南特科技称海立股份未指定供应商
据出具日为2024年7月30日的《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2024年7月30日挂牌首轮问询回复”),南特科技根据材料来源不同,对铸件、精密件采用不同的确认收入方式。其中,对于非独立采购铸件的精密件,南特科技使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此外,对部分客户既存在使用自产铸件,也存在使用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铸件进行加工、最终将精密件销售给客户的情形。在日常管理中,南特科技对相关业务统按总额法进行核算在填报会计报表时,将使用客户指定铸件的产品收入调整为净额法列报。
即是说,客户指定铸件的情况属于非独立采购铸件情形,南特科技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基于此,南特科技表示,主要客户海立股份未要求南特科技向其指定供应商采购铸件。
据出具日为2025年4月23日的《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2025年4月23日首轮问询回复”),海立股份等其他客户未要求南特科技向相关客户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铸件,南特科技可向客户集团下属企业采购,也可自行寻找第三方铸件供应商。
1.3 称曾向威达粉末采购“海立铸件”,而威达粉末关联方官网披露威达粉末产品供给上海海立等企业
据2025年4月23日首轮问询回复,南特科技披露其与海立股份的业务未采用净额法核算的依据。2021-2024年,南特科技与海立股份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了南特科技向其销售精密件,未对南特科技的采购材料业务进行限制,南特科技2023年根据自身对铸件产能的规划及需求,与海立股份子公司进行商业谈判后,双方签订了《基本供货合同》。
此外,南特科技表示,海立股份并不限制南特科技向第三方采购原材料,比如南特科技2018-2019年曾向南昌润浩精铸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海立铸件,2022年南特科技曾向山东威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达粉末”)采购海立铸件。
需要说明的是,威达粉末系上市企业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威达”)的全资子公司。
据山东威达2024年报,就其他家用骋、电器、汽车等业务板块,威达粉末提供的主要产品/服务包括精密铸造产品等,可应用于家用电器、汽车等行业。
值得一提的是,据山东威达控股股东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威达集团”)官网发布于2024年12月24日的内容,威达粉末系山东威达集团成员,威达粉末的产品广泛供给上海海立等企业。
需说明的是,海立股份全称系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山东威达集团官网指代的上海海立,或系海立股份、海立股份关联方。
也就是说,2018-2019年及2022年,南特科技向威达粉末等供应商采购的铸件均为“海立铸件”。而威达集团官网称,威达粉末的产品广泛供给上海海立,而威达粉末的产品包括铸造精密产品。
此外,南特科技加工服务业收入在不同环节中,以不同方式核算收入。
1.4 日常以总额法确认加工服务业务收入及采购额,报表列示调整为净额法遭问询
据2025年4月23日首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南特科技存在从客户及其指定供应商购买铸件,加工为精密件后,销售给客户的情况。对于此类业务,南特科技视同加工服务业务,日常管理中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及采购额,在报表列示环节调整为净额法核算。
简言之,对于加工服务业收入,南特科技在日常管理中及报表列示中,系采用不同核算方法。
此外,据2025年4月23日首轮问询回复,在销售环节,其按销售货款总额开票给客户,客户按开票金额进行结算。在报表列示环节,基于相关规定,南特科技将总额法确认的收入调整为净额法。上述方式为实务中可接受的普遍做法,具备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然而,另有上市企业曾因对特定业务核算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确认收入,被监管层出具监管函。
1.5 2025年5月曾有上市企业因对特定业务核算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确认收入,被出具监管函
据河南省证监局公开信息,经查发现,2025年4月24日,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旺科技”)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购买原材料进行组装加工并对外销售的特定业务收入核算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并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凯旺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基于上述情形,2025年5月29日,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凯旺科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综合来看,此番上市,南特科技向海立股份子公司采购铸件加工后,销售给海立股份并采用总额法核算收入,南特科技与海立股份的业务未采用净额法核算遭问询。对此,南特科技表示,海立股份等其他客户未要求南特科技向相关客户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铸件。然而,南特科技向威达粉末等第三方供应商采购的铸件为“海立铸件”。而威达粉末关联方威达集团官网称,威达粉末的产品广泛供给上海海立。此外,对于“从客户及其指定供应商购买铸件,加工为精密件后,销售给客户”此类业务,南特科技在日常管理中和报表列示中,竟现两种收入核算方法。
二、外购及自产铸件未作区分且统一管理,向第一大客户采购铸件的金额累计超5亿元
此番上市,南特科技称为缓解产能不足及外基地精密加工需求,存在外购铸件用于精密加工的情形。而在新三板申报期间,南特科技称无需对外购铸件及自产铸件进行区分,对二者共同存放、统一管理即可。在此背景下,南特科技华南基地存在自产铸件也存在外购及来料铸件,且铸件的进出比、产销率计算范围包含外购铸件。
2.1 2024年主要产品铸件产能利用率饱和,拟募资在华东基地新设铸件产线
据出具日为2025年7月15日的《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2025年7月15日二轮问询回复”),为满足南特科技现有订单及后续配套扩产需求,本次募投项目拟在华东基地规划铸件年产能不少于3万吨,且新增的铸件产线已于2025年2月正式投产。
简言之,此次上市,南特科技拟募资在华东基地新增铸件产线。
值得一提的是,南特科技铸件产能利用率攀升至饱和。
据2025年4月23日首轮问询回复,2021-2024年,南特科技的铸件产能分别为7.87万吨、9.58万吨、9.92万吨、9.92万吨;同期,铸件产量分别为6.79万吨、8.03万吨、9.27万吨、10.09万吨;同期,铸件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6.34%、83.77%、93.44%、101.71%。
而“问题”正由此展开。
2.2 铸件作为原料既外购又自产,新三板挂牌申报称生产经营中无需区分自产和外购铸件
前述提及,铸件系精密件的前工序产品,一般用于进一步加工成精密件,但也可直接对外销售。
据南特科技签署于2024年12月23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2024年12月23日招股书”)及2025年8月27日招股书,2021-2024年,由于铸造产能相对有限,南特科技为缓解产能不足及外基地精密加工需求,存在外购铸件用于精密加工的情形。
即是说,2021-2024年,南特科技同时存在自产铸件、外购铸件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南特科技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曾称生产经营中无需区分自产和外购铸件。
据2024年7月30日挂牌首轮问询回复,南特科技称,在生产经营中,对外购铸件及自产铸件无需进行区分,共同存放、统一管理即可。如果严格区分外购铸件和自产铸件进行管理,由于相关铸件品类繁多,存货管理成本将显著增长,组织生产及送货的难度极大,将严重影响交货时效、降低生产经营效率。
而此次上市,据2025年4月23日首轮问询回复,北交所要求南特科技说明向各主要客户销售产品使用的铸件由南特科技自产和外购的比例。
为此,南特科技详细披露了自产铸件、外购铸件的数量、比例等具体数据。
简而言之,新三板申报期间,南特科技曾称生产经营中无需区分自产和外购铸件,并表示,若严格区分铸件来源,将严重影响交货时效、降低生产经营效率。而此番上市,南特科技被要求说明向各主要客户销售产品使用的铸件由南特科技自产和外购的比例。
2.3 此次上市首轮问询回复称,华南基地存在自产铸件也存在外购及来料铸件
据2025年4月23日首轮问询回复,南特科技披露2022-2024年华南基地铸件、精密件的产能、产量及销量等情况。华南基地具备铸件产能,存在外购及来料铸件的情况,还存在发送到华东基地情形。
具体而言。2021-2024年,华南基地铸件产能分别为7.87万吨、9.58万吨、9.92万吨、9.92万吨;外购及来料铸件分别为0.45万吨、0.43万吨、0.41万吨、0.48万吨;从华南基地发送到华东基地的铸件数量分别为0.32万吨、1.33万吨、1.58万吨、1.17万吨。
即是说,申报期间,南特科技的华南基地存在自产铸件,也存在外购及来料铸件。
2.4 华南基地铸件的进出比计算范围包含外购铸件,铸件产销率计算也包括外购铸件
据2025年4月23日首轮问询回复,2021-2024年,华南基地铸件进出比分别为96%、94.96%、96.2%、95.58%。且华南基地铸件进出比=(对外销售+发送到华东基地+生产领用/(产量+外购及来料铸件)。
可见,2021-2024年,华南基地铸件进出比计算范围包括外购及来料铸件。
不止如此,据2025年4月23日首轮问询回复,2021-2024年,南特科技铸件产销率分别为97.78%、97.75%、98.72%、98.18%。铸件产销率=(对外销售+生产领用+研发领用)/(外购及来料铸件+产量)。
由此可见,南特科技的产销率计算范围包括对外销售铸件数量、对外采购铸件数量。
另外,南特科技存在向其采销铸件、且采购加工服务的客户。
2.5 2021-2024年向第一大客户格力采购及销售均包含铸件,采购额合计超5亿元
据2025年4月23日首轮问询回复,2021-2024年,铸件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54%、9.34%、9.46%、7.99%。
据2024年12月23日招股书及2025年8月27日招股书,2021-2024年,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一控制下公司(以下统称“格力”)均为南特科技的第二大客户、第一大供应商。同期,南特科技向其销售内容为精密件、加工服务及铸件,并向其采购铸件。
2021-2024年,南特科技向格力采购铸件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8,215.46万元、12,758.85万元、11,924.22万元、13,722.26万元。
即是说,2021-2024年,南特科技向第一大客户格力采销铸件、提供加工服务且销售铸件产成品。其中,同期,南特科技向客户格力采购铸件的金额合计为5.66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据2025年4月23日首轮问询回复,南特科技已经结合美的集团、格力主要生产所在地建设了生产基地,可有效满足客户需求。在华南地区,美的集团、格力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广东珠三角区域,故南特科技建有珠海生产基地、台山基地以配套美的集团、格力的生产需求。
总的来看,南特科技同时存在自产铸件、外购铸件情形,新三板挂牌申报期间,其称生产经营中无需区分自产和外购铸件,对二者统一管理、共同存放即可。然而,华南基地铸件的进出比、产销率,计算范围均包含外购铸件。并且,同时存在自产铸件及外购铸件情形的华南基地,还存在将铸件发送至华东基地的情况。在上述背景下,2021-2024年,南特科技向第一大客户格力销售及采购的产品均包含铸件,其中南特科技向格力采购铸件的采购额合计超5亿元。
三、结语
简言之,南特科技日常以总额法确认加工服务业务收入及采购额,报表列示调整为净额法遭问询。除此之外,南特科技向海立股份子公司采购铸件加工后售予海立股份,总额法核算收入遭两轮问询。而对于与海立股份的业务未采用净额法,南特科技表示,海立股份等其他客户未要求南特科技向相关客户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铸件,并称其向威达粉末等第三方供应商采购的铸件为“海立铸件”。而威达粉末关联方威达集团官网称,威达粉末的产品广泛供给上海海立等企业。
另一方面,此番上市,南特科技还拟在华东基地新增铸件产能,而其华南基地具备铸件产能,可自产铸件却仍外购铸件。而新三板挂牌申报称,南特科技生产经营中无需区分自产和外购铸件。在此情形下,华南基地铸件的进出比计算范围包含外购铸件,铸件产销率计算也包括外购铸件。而且第一大客户格力也是南特科技的铸件供应商,近四年累计与南特科技交易超五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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