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9日电 力源科技29日盘后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沈万中送达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判决如下:被告人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
力源科技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万中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日,力源科技还公告称,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正常开展相关工作,公司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资格审核,同意提名沈家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长的补选。
公告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沈万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2.10%,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简历信息显示,沈家雯,1990年出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4%。沈家雯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之女。
2024年3月27日晚间,力源科技曾公告,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侦查所需,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万中取保候审,期限从2024年3月26日起算。
彼时,力源科技还发布公告称,因个人原因,沈万中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沈万中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力源科技主要从事核能、火力发电厂和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的水处理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集成。
二级市场上,力源科技29日收涨0.78%报10.33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