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16日电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九有”)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袁硕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湖北证监局表示,2025年4月29日,*ST九有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内控报告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内控报告的专项说明》《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审计机构履职报告》等8项公告文件。2025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显示,公司前述8项公告文件存在多处错误。
湖北证监局称,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袁硕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ST九有、袁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ST九有主要从事综合性营销服务和化妆品销售业务,业务覆盖线下场景营销、线上媒体推广,满足客户跨媒体、多渠道的品牌曝光和产品推广的营销需求。
中新经纬注意到,*ST九有4月29日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拟终止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