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该通知自2024年4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政策规定与该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该通知规定执行。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经研究,长沙调整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4月18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规定即日起,全市范围内“以旧换新”购买新房的,可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优惠;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原有基础上上调最高贷款额度;同时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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