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湾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旅客利用充电宝藏匿冰毒净重4.72克。
当日,一名男性旅客自深圳湾口岸进境,经过海关监管区时未向海关主动申报。海关关员发现其神色异常、目光闪躲,随即对其拦截。经进一步查验,海关关员在其随身背包内发现一枚气味异常的充电宝,拆解后查获疑似冰毒晶体一包,净重4.72克。现场快速试剂检测结果显示,该晶体呈甲基苯丙胺(冰毒)阳性反应。后经深圳海关缉私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来源:海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