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的《出生时被抱错,广东两女子错换37年人生》引发广泛关注。
事件中的两名当事人李慧与黄晓琳认为,是当年医护人员的工作疏忽致使两人错抱,与亲生家庭失散三十多年。她们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清远市人民医院诉至法院。
本案原定于8月13日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月7日,中国新闻周刊从当事人李慧处获悉,本案将延期开庭。
据李慧介绍,在报道引发关注之后,法院告知她们,案件将由独任审理(即一名审判员独自对案件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改为合议庭审理。8月7日,清城区人民法院又向她们表示,该法院及上级法院都对本案非常重视,要更换合议庭成员,因此将延期开庭,具体时间暂不确定。
同日,李慧收到了由清远市人民医院作出的民事答辩状。
清远市人民医院表示,本案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两名新生儿当年发生身份错配”这一事实。对此,医院不持异议。但需要说明的是,该结论无法直接还原错配发生的具体环节、经手人员及直接成因。
“事件发生于1989年,距今已逾36年。当年参与接生、护理的医护人员已全部离职,原始病历依法已超过法定保管期限,完整的事件过程客观上已无法完全还原。”该医院还表示,1989年,全国医疗机构尚未普及新生儿电子手环,实行的是母婴分离管理和纸质卡片标识,与现行管理制度存在客观差异,“不能以今天的标准去评价36年前的管理实践。”
“如法庭查明我院确有过错,我院绝不推卸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在事实存疑的情况下,也恳请法庭审慎认定。”清远市人民医院在答辩状中称。
此前,清远市人民医院党办一名工作人员回应中国新闻周刊称,“事情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要等法院判决才知道”。
李慧和黄晓琳的代理律师翟振轶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清远市人民医院还申请了目前能够找到的两名当年医院工作人员出庭。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本案被告除清远市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外,还有与该医院有合作关系的广州医科大学。原告一方要求广州医科大学对清远市人民医院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新闻周刊获取的由广州医科大学出具的答辩状显示,该校自述与清远市人民医院之间仅为业务指导合作,二者从2015年开始签订合作协议,但关系系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存在任何行政隶属关系,依法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该校同时表示,依据当前各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未能充分证实“抱错”行为系清远市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作出导致,案件本身可能证据不足。
(文中李慧、黄晓琳为化名)
记者:陈威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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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