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并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连云港沿海风力达到6级并持续增强,连云港海事局于 4月8日19时20分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连云港区、徐圩港区、灌河港区载运易流态货物船舶、50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舶、大件运输小型船舶、科考船、试航船和交通艇 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出港(港作船、执行抢险任务的公务船除外)。
为切实做好海上大风防范应对工作,保障海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云港海事局现发布如下安全提醒:
1.请各航运公司、船舶及全体海上从业人员密切跟踪海上气象变化,根据船舶的抗风等级和实际状况,科学安排航行计划,严格按照防风预案和《船舶防寒潮大风指南(试行)》要求,提前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锚泊船勤查锚位,防止船舶走锚。
2.请各涉海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禁限航规定,所有抗风能力不足的小型船舶、施工船、无动力船以及客渡运船舶,必须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避风,严禁冒险航行或作业。各海上风电施工平台、无动力船舶要根据现场指挥要求,做到人员应撤尽撤,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3.请各港口码头公司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泊计划,细致检查港口重型机械、临时设施等,确保防风措施落实到位。在港在泊船舶,要加固系泊设施,加强值班。
4.请各涉海单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继续加强船舶动态监控;请各有艇单位做好船艇应急准备,确保海上突发事件得到高效处置。
5.请各客运船舶及游艇科学调整航班计划,严格落实交通管制要求,务必遵守禁限航规定,禁止冒险出海。所有人员要远离海边、堤岸、礁石等危险区域,切勿进行观浪、垂钓等危险活动。
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全国统一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