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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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一方获得利益,另一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不当得利纠纷中,以上四要件均需当事人举证证明。
那么,不当得利纠纷中有哪种情形的,应由获益方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入选案例《董某诉王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案》中明确:
对于当事人事先未形成合意的非给付型不当得利,请求人通常无法直接予以证明,而取得利益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为积极事实,由获得利益的被请求人进行举证更为妥当。
裁判观点解析
不当得利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并非一概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基础原则,司法实践秉持“公平分配、举证便利”核心准则,受损方仅需完成基础举证义务,针对“获益是否存在合法依据”这一关键要件,特定情形下依法由获益方承担举证责任;若获益方无法举证证明获益有合法事由,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判令返还不当利益。
情形细分:应由获益方承担举证责任的典型场景 (一)核心适用场景:受损方完成基础举证,获益方抗辩有合法依据
当受损方已提交充分证据,证明以下三项基础事实的,举证责任依法转移至获益方,由其举证证明获益合法性,具体基础事实如下:
己方遭受实际财产损失:提交银行转账流水、资金划转凭证、财产交付记录等,证明己方财产权益减少,存在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无虚假受损、恶意诉讼情形。
对方取得对应不当利益:提交证据证明获益方实际收取、占有己方交付的财产,获益金额、财产类型与己方损失高度匹配,获益事实清晰、客观存在。
获益与受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证明财产转移系基于单一行为、直接流向获益方,己方受损与对方获益存在直接关联,无第三方介入、无其他间接因素导致损益变动。
(二)常见实务情形:获益方需举证的具体抗辩场景
司法实务中,获益方常见的合法获益抗辩,均需自行举证佐证,具体情形如下:
主张系借款/还款,需举证借贷关系:获益方辩称案涉款项是受损方偿还的借款、或双方存在借贷关系,需提交借条、借款合同、还款协议、借贷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存在合法借贷基础。
主张系赠与/对价支付,需举证合意依据:获益方辩称是受损方自愿赠与、或支付的货款/服务费/工程款等对价,需提交赠与协议、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履行凭证等,证明存在合法交易或赠与合意。
主张系投资款/分红款,需举证合作关系:获益方辩称款项是投资款、股东分红、合作收益等,需提交投资协议、合伙合同、分红决议、合作履行凭证等,证明存在合法投资合作关系。
其他合法依据抗辩,需举证对应凭证:获益方主张基于无因管理、继承、赔偿款等合法事由获益,需提交对应的无因管理凭证、继承文书、赔偿协议等证据,无证据则抗辩无效。
周军律师提醒,受损方完成基础损益事实举证后,获益方主张获益合法的,必须自行举证佐证,无法举证则不当得利成立,需依法返还利益。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