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调错价格”
不该由顾客埋单 本报评论员 高路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关于酒店预订的纠纷却让部分消费者闹心。据报道,日前,湖南长沙的黄女士投诉反映,她通过同程旅行以160元每天的价格,预订了郴州某酒店豪华大床房,但平台突然以“酒店调错价格”为由要求取消订单。更令黄女士气愤的是,她拒绝接受补偿方案后,酒店单方面强制取消了订单,而这时酒店的同一房型,价格已涨至600多元。
黄女士的经历相信不少人也曾遇到过。酒店订好了,出游计划甚至车票机票也都排好了,突然被取消了订单,所有的计划不得不重新调整,车票机票也得改签,这些平台和商家的做法不仅打乱消费者出行计划,更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诚信和秩序。尤其在节日出行高峰期间,临时取消订单将导致消费者被迫承担高额差价甚至无房可住的后果,损害消费体验与消费信任。
事实上,一些酒店、平台频频在节假日前制造一些“小错误”是惯用的伎俩,他们炮制“低价房”这一噱头,是为了吸引关注和流量。在目的达到后,他们就试图以上述理由为借口,让一些消费者为他们的营销术埋单。
这些酒店、平台以“价格错误”“房源不足”为理由拒绝履行服务构成违约。“酒店调错价格”不是消费者的错,要求消费者埋单更是无理。而“价格错误”“房源不足”并非不可抗力,平台或酒店无权单方面取消订单,更不能因为“异地”“线上”维权难,让消费者不愿意维权或嫌麻烦而无奈放弃。
对于这样的违约行为,消费者不能轻言放弃。其实,酒店、平台方面对此有很多解决方案:一种是继续履行合同,该怎样就怎样;另一种是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谅解;第三种,如果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中秋国庆双节是对旅游服务质量的一次测试。旅游市场除了订房纠纷以外,还存在乱收费乱涨价、价格欺诈等现象,一些地区、景区还有可能出现以次充好、阴阳菜单等消费陷阱。这其中有供需紧张的原因,也有很多是利益驱动之下的宰客行为。良好的旅游市场应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没有商家的合法合规经营,没有充分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就不会有市场消费的繁荣。
国庆长假将至,对此类涉嫌侵害消费权益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做好预防机制,同时加强市场监测和巡查,不能让酒店、平台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