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的“国补”,来了!
也就是说,从今年9月1日起一年内,无论是吃饭等小额消费,还是买车、装修等大额消费,或者是旅游、养老等服务消费,只要你在相关机构获得了消费贷款,并真实消费了,就可以享受年化1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
举个例子,在政策执行期内,小李申请了一笔5万元的消费贷,年利率是3%,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他装修、买家电,把这5万元都花完了,就可享受年化1个百分点的贴息,原本一年要支付1500元的利息,现在就只要付1000元。
如何领到这份“贴息红包”?要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必须是从工农中建交等18家银行 (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招联等5家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获得消费贷款。
其次,在申请消费贷款之后,还要签署补充协议,授权银行查询消费交易信息就可以。
假如消费者8月份申请了消费贷,9月份使用这笔贷款,能享受贴息吗?多家银行表示,可以享受贴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把贷款取出来,用现金进行消费,银行就无法判断资金用途,消费者就无法享受贴息。
消费贷款转账给个人,包括扫商户的个人收款码付款,以及刷信用卡消费,都不能享受贴息;
提醒:即使有贴息,消费者申请消费贷时也要控制好个人债务负担,理性消费,更不能违规挪用消费贷资金用于投资理财等。
来源:央视新闻、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