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监察机构8日通过调查报告,指出台土地管理部门为防止“违法”土地开发,以卫星遥测土地变异点,然而地方政府乡(镇、市、区)公所接获通报后,竟长年未依规定执行现地检查回报或未办结案件,根据台监察机构提供数据,近五年未处理案件共572件。另外逾10年未办结的县市中高雄市最多,其次是云林县、花莲县、新竹县。
高雄市
台土地管理部门为防止土地遭“违法”开发,运用卫星影像及遥测技术办理土地利用监测作业,若发现变异点,则透过土地利用监测整合资讯网平台通报变异点,乡(镇、市、区)行政部门收到通报后,须于21日内至现地检查并于系统中回报结果,使用地主管部门执行后续的违规查处行动。
然而,台监察机构8日通过“监察委员”范巽绿、蔡崇义、林盛丰10日调查报告,发现变异点经台土地管理部门通报后,近5年未回报及未办结案件逐年上升,部分案件逾通报时间已久,且不乏有违规案件“处于城市计划区”、“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又逾10年尚未办结”情形。
根据“监委”提供数据,近5年台土地管理部门共通报各县市政府94324件,其中有572件未回报,非城市土地占162件;城市土地占410件。部分县市政府未落实执行现地查证并回报之程序,如台东县、嘉义县、台中市、云林县有逾5年尚未回报者;变异点经查报为违规,且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之未办结案件以高雄市、云林县、彰化县分居前三;变异点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且已逾通报年度10年仍未办结案件计4件,权责单位为高雄市政府。
“监委”强调,已函请台内务主管部门督促所属台土地管理部门确实检讨改进,并督促高雄市政府、云林县政府、彰化县政府、台东县政府、嘉义县政府、台中市政府、花莲县政府、新竹县政府落实查证回报、积极清理违规未办结案件。
海峡导报驻台记者 林静娴
下一篇:邻里纠纷为堵墙 民警暖心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