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原标题: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接B201版)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该专项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内容真实、客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度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及综合授信额度,股东大会拟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银行综合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增加与关联方深圳聚焦新视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增加与关联方深圳市你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内容“模具、技术服务费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退休辞任及补选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计贻柳先生办理退休手续的通知,由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计贻柳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计贻柳先生的退休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任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监事后生效,在辞任申请生效前,计贻柳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补选监事工作。

为保障监事会正常运行,完善公司治理,现提名童育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454,715.95元,扣除按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45,471.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4,946,296.3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8,555,540.73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51,282,638.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最终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审议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现金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度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及综合授信额度,股东大会拟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银行综合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二、审议程序和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有利于扩大经营业务、提高经营效益,可进一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2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3年7月7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498.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5,692,067.32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9,247,430.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096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93.95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569.2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924.7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8,706.91万元。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7月17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64,952,958.28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83,123.11元,共计370,936,081.39元。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52%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深圳西可实业有限公司52%股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资金使用安排具备合理性。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结构性存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现金管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七)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结构性存款),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等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