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3月7日消息,义乌市诚森建设有限公司因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滴漏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被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2月29日10时00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倍鱼线K1+450检查时发现义乌市诚森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义乌市诚森建设有限公司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滴漏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义乌市诚森建设有限公司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构成了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滴漏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违规行为。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