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1日消息,象山博洪运输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象山县交通运输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69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3年08月16日16时10分,象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5(盛宁线)贤庠方向K56+000检查时发现象山博洪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象山博洪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690元整的行政处罚。
象山博洪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被象山县交通运输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690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