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是想炼山种树,没想到会引发这么大的山火,现在我真的是悔不当初……”近日,河池市公安局庆远森林派出所民警将屏南乡屏南村韦某周抓获归案后,韦某周向民警说下了悔恨的话语。

今年的1月30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韦建周来到屏南乡屏南村初一屯村背岭一带自家的林地内清理杂草准备种树,由于自身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大意,只是在四周简单地割划了约4-5米宽的路面,就开始使用气体打火机从岭地左下方位置开始点火。

“刚开始烧火的时候没有风,火一烧起来就有风,风一卷起来火就烧往那边,火起来我扑都扑不了,火太大了。”韦某周在指认火灾现场时向民警陈述了当时的情况。

伴随着山风袭来,火势越烧越猛,接着越过岭地上方的防火线蔓延至周边的林区。当日22时许地层暗火死灰复燃,从而引发重大的森林火灾,至次日19时许大火才被森林消防队员完全扑灭。
后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勘查鉴定,此次森林火灾失火过火有林总面积为121.48公顷(1822.2亩),其中桉树面积为16.30公顷;松树面积为25.88公顷;灌木面积为79.30公顷。
犯罪嫌疑人韦某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失火罪,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当前春耕时节干旱少雨,希望广大群众在开展野外用火作业之前一定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获得批准以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野外用火作业。严禁在林区及周边私自用火,以免发生森林火灾,产生严重后果。”河池市公安局庆远森林派出所副所长彭天艺说。
来源:微观宜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