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法院包场法庭桑林龙法官收到当事人邮寄过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道“服务小微企业彰显本色,优化营商环境再建新功”。
原来,桑法官于2016年审结了原告(反诉被告)天长市某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段某某、王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后按照相关规定,该案生效判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示。2022年底,原告反馈:其对判决书结果没有异议。判决书公示后,叠加疫情因素的影响,其业务缩水、银行融资困难、招投标不畅,其为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微企业,承担众多农民工就业的企业责任,希望法院撤销判决的网上公示,助其修复信用。桑法官知晓后非常重视,第一时间予以细致审核,认定撤销涉案判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公示,符合“六稳”、“六保”政策精神及最高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迅速联系有关部门撤回了涉案判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示。
依法撤回判决公示,为小微企业“松绑”,是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之举,有效地发挥了司法对中小微企业的挽救功能,彰显了司法之温情。(肖庆星)
编辑:李小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