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池恩/作者易溪 映蔚/风控
截至2026年2月10日,逾300家科创板公司公布2025年业绩预告,其中报喜公司比例超35%。在此背景下,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一股份”)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已逾1个月,涨幅超290%。
此番上市,私募股东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璞华”)截至发行前对强一股份持股4.4%。元禾璞华向强一股份委派董事并曾享有一票否决权。研究发现,元禾璞华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亦入股第二大客户盛合晶微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合晶微”)。而元禾璞华入股强一股份的次年,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销售金额“暴涨”,累计交易额超3亿元。此外,报告期内,强一股份将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业务剥离至实控人控制的企业,而转让价与资产价值差额超千万元,而后该交易对手对差额进行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该关联方的多名股东以及多家客户与强一股份存重叠。
一、私募股东的基金管理人与大客户股东的基金管理人存关联关系,入股次年强一股份与该客户交易额暴涨
股东系监管层对于拟上市公司的关注重点之一。此番上市,一名私募股东向强一股份委派董事,且曾经享有一票否决权。研究发现,该私募股东的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所管理的基金,入股强一股份的大客户,同年起,强一股份对该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1.1 2021年私募基金元禾璞华增资入股强一股份,委派一名董事并曾经享有一票否决权
据签署于2025年8月31日审计报告及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招股书”),2021年2月,元禾璞华出资3,300万元认购强一股份新增注册资本385.15万元。2021年6月,私募投资基金元禾璞华以370.99万元出资认购强一股份新增注册资本42.18万元。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元禾璞华系强一股份的第6大股东,持股数量为427.33万元,持股比例为4.4%。
值得注意的是,强一股份历史上曾签订涉及对赌条款等特殊权利安排的相关协议。
2020年12月,强一股份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享有特殊权利的股东包括元禾璞华。其中,元禾璞华享有的权利包括董事会席位、部分股东会事项的一票否决权。
2021年5月,强一股份签署《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等。协议约定,元禾璞华享有的特殊权利包括董事席位、部分股东事项的一票否决权、部分董事会事项的一票否决权。
而后,2021-2023年,强一股份签署多份相关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等。而前述协议中存在约定元禾璞华可以享有董事席位、部分股东事项的一票否决权、部分董事会事项的一票否决权等权利等主要特殊权利。
据2025年11月5日披露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历次股东协议的规定,元禾璞华在享有部分股东大会事项、部分董事会事项一票否决权期间,强一股份的特定事项必须取得元禾璞华的书面同意方可施行,强一股份董事会审议的特定事项必须取得元禾璞华委派的董事表决通过方可实施执行。
根据各方签署的《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强一股份的投资人元禾璞华享有的部分股东大会事项一票否决权、部分董事会事项一票否决权已终止。
据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强一股份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其中,董事沈一凡的提名人系元禾璞华。
也即是说,2021年,元禾璞华入股强一股份,截至招股书签署日系强一股份第六大股东,并且元禾璞华向强一股份派出一名董事。研究发现,元禾璞华还曾享有强一股份部分股东大会事项、部分董事会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前述一票否决权权利已终止。
1.2 元禾璞华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所管理的基金璞华创宇,在2022年3月之前入股盛合晶微
据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招股书,报告期内,盛合晶微均系强一股份的前五大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强一股份股东元禾璞华的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亦入股客户盛合晶微。
据盛合晶微签署于2025年10月29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盛合晶微招股书”),截至2025年10月29日,苏州璞华创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璞华创宇”)、苏州元禾璞华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璞华智芯”)、Hua Capital Integrated Circuit Fund L.P.(以下简称“Hua Capital”)分别持有盛合晶微3,766.67万股、800万股、806.06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2.34%、0.5%、0.5%。
其中,璞华创宇、璞华智芯、Hua Capital均设置多层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股东后均为刘越、陈大同和吴海滨三人共同持股;此外,璞华创宇、璞华智芯的基金管理人均为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华同芯”),其控股股东穿透至自然人股东后亦为刘越、陈大同和吴海滨三人共同持股。
据盛合晶微招股书,璞华创宇曾系直接持有盛合晶微5%以上的股东,2022年3月被稀释至5%以下。
也就是说,刘越、吴海滨、陈大同共同控制的企业所管理的璞华创宇等私募基金或持股平台系盛合晶微的股东,持股比例为3.34%。其中,2022年3月之前,璞华创宇已入股盛合晶微,且持股比例曾在5%以上。
据基金业协会信息,元禾璞华的基金管理人系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华资管”)。截至查询日2026年2月10日,璞华资管的实际控制人为刘越。其中,吴海滨系法定代表人。
而璞华创宇的基金管理人系璞华同芯。截至查询日2026年2月10日,璞华同芯的实际控制人为刘越。吴海滨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并且,璞华资管系璞华同芯的关联方。
不难看出,璞华资管、璞华同芯均系刘越控制的基金管理人。2021年,刘越控制的璞华资管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元禾璞华入股强一股份。2022年3月之前,刘越控制的璞华同芯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璞华创宇已入股盛合晶微。
1.3 前五大客户盛合晶微累计贡献超3亿元收入,2022年起对其销售额“暴涨”
再来看强一股份的股东情况。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22日招股书以及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招股书,2021-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盛合晶微分别系强一股份的第四大、第二大、第二大、第二大、第三大客户。
同期,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销售金额分别为594.23万元、1,656.57万元、7,101.33万元、14,142.5万元、8,380.43万元,占比分别为5.41%、6.52%、20.04%、22.05%、22.38%。
即2022-2024年,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销售金额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78.78%、328.68%、99.15%。2021-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销售金额累计为3.19亿元。
不难看出,报告期内,盛合晶微均系强一股份的前五大客户,累计与强一股份的交易超3亿元。并且2022年起,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销售金额“暴涨”。
1.4 2022-2024年对盛合晶微的收入中超五成于第四季度形成,其中强一股份2024年12月的收入超四成由盛合晶微贡献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22日招股书以及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招股书,2021-2024年,强一股份的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52亿元、1.3亿元、1.76亿元、2.51亿元,占比分别为47.32%、51.16%、49.72%、39.18%。
2025年一季度及二季度,强一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637.61万元、28,802.6万元,占比分别为23.07%、76.93%。
据强一股份签署于2025年9月5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强一股份列举的其他存在季节性的中科飞测、矽电半导体等为非可比公司。科创板要求强一股份披露季节性情况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报告期各期四季度及12月主要客户情况、订单签署时点、发货时点、付款时点及验收周期,列示验收时间较短、未通过验收等异常情形对应的客户、产品、验收程序及异常原因。
对此,强一股份表示,公司探针卡产品具有高度定制化的特点,基本需要根据芯片设计方案进行定制开发和生产。而国内企业普遍在年初制定全年业务规划,并开展供应商选取工作,强一股份在获取订单后安排产品涉及生产,并在产品交付后持续跟踪客户使用情况,使得验收对账在第四季度相对较多。
并且,强一股份披露,此次强一股份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境外企业,报告期内其总体不存在明显的收入季节性特征。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强一股份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实质差异、境内外企业的经营计划存在差异。
据首轮问询回复,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与强一股份的业务相似且收入确认方式较为类似,其主要产品包括MEMS精微零组件及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等,是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据和林微纳2022-2024年年度报告,2021-2024年,和林微纳第四季度的收入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71%、19.75%、36.21%、34.34%。
也就是说,2021-2024年,强一股份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均大于39%,其中2023年曾超五成。而此情况与强一股份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对此强一股份称主要系前述同行均为境外公司,总体不存在明显的收入季节性特征。然而,强一股份披露的与其业务相似、确认收入方式相似的境内上市公司和林微纳2021-2024年的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均低于强一股份。
“问题”仍未结束。
据首轮问询回复,2022-2024年,盛合晶微分别为强一股份当年度第四季度的第三、第二、第二大客户。2022-2024年各年度第四季度,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233.38万元、3,880.9万元、7,808.18万元,占强一股份第四季度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9%、22.02%、31.08%。
2022-2024年各年度12月,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98.52万元、2,119.66万元、4,289.88万元,占强一股份12月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3%、23.54%、45.25%。
经测算,2022-2024年,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对盛合晶微当年度的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45%、54.65%、55.21%。同期,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12月销售收入占对盛合晶微当年度的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02%、29.85%、30.33%。
2022-2024年各期第四季度,盛合晶微的平均验收周期分别为231天、85天、65天。
2022-2024年各年度12月,盛合晶微的平均验收周期分别为204天、49天、58天。
其中,对于2022年度第四季度盛合晶微平均验收周期较长的原因,强一股份解释称,主要系公共卫生事件导致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现场服务受到限制。
不难看出,2022-2024年,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总销售收入中超五成在第四季度形成。其中,2024年12月,强一股份当月形成的销售收入超四成由盛合晶微贡献。并且,2023年12月,盛合晶微的平均验收周期同比骤降超百天。
1.5 强一股份与盛合晶微均位于江苏省,两者申报的板块均系科创板
据盛合晶微招股书以及上交所官网信息,盛合晶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
2025年10月30日,上交所科创板受理盛合晶微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截至查询日期2026年2月10日,盛合晶微正处于问询环节。
据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招股书以及上交所官网信息,强一股份位于江苏省苏州市。2024年12月30日,上交所受理强一股份提交的上市申请材料,2025年12月30日,强一股份在科创板挂牌上市。
综上而言,2021年,私募基金元禾璞华通过增资入股强一股份,截至招股书签署日系强一股份第六大股东。此番上市,元禾璞华向强一股份派出一名董事。研究发现,元禾璞华还曾享有强一股份部分股东大会事项、部分董事会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前述一票否决权权利已终止。
研究发现,元禾璞华基金管理人为璞华资管,璞华资管的关联方璞华同芯所管理的基金璞华创宇,在2022年3月之前入股盛合晶微。而2022年起,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销售额暴涨,2021-2024年及2025年1-6月,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销售金额累计为3.19亿元。其中2022-2024年,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的销售收入中超五成于第四季度形成。其中强一股份2024年12月的收入超四成由盛合晶微贡献。而强一股份与盛合晶微均位于江苏省,两者申报板块均系科创板。
二、业务剥离至实控人控制企业而转让价与资产价值差额超千万元而后“追补”,该关联方与强一股份现重叠股东及客户
瓜田不纳履,而强一股份将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业务剥离至关联方,圆周率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圆周率”),该笔交易以账面价值定价的公允性遭问询。不仅如此,南通圆周率的多名股东以及多家客户与强一股份存重叠,强一股份否认相关股东入股系一揽子协议。研究发现,南通圆周率在刚成立4个月,彼时产线未实现投产即获得2,300万元投资。
2.1 将功能及芯片测试板板业务剥离至关联方南通圆周率,转让价与资产组合价值差额超1,800万元称已明确南通圆周率相关款项的支付时间
据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招股书,南通圆周率系强一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明控制的企业,系强一股份的关联方。
其中,南通圆周率主营业务为国产高端半导体测试板的生产和销售,系强一股份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强一股份存在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半导体测试板产品的情况,目前主要以个别的晶圆测试板需求为主,强一股份主要负责设计工作,由于强一股份不具备生产半导体测试板的能力,需委托包括南通圆周率在内的供应商进行生产。截至2025年6月末,强一股份与南通圆周率在晶圆测试板、MLO方面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并存在一定竞争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强一股份曾将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业务剥离至南通圆周率。
据首轮问询回复,强一股份因主要客户需求而于2022年至2023年承接了功能板、芯片测试板相关业务,招聘了相应的设计人员,在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后委托专业制造商进行生产。为更好聚焦探针卡业务,强一股份决定不再大面积主动进行功能板、芯片测试板的承接,不再需要相应设计能力,因此强一股份考虑不再聘用相关人员,但向相关人员提供了南通圆周率作为工作的选择。
据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招股书,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强一股份于2022年、2023年将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业务相应人员转至南通圆周率,因此强一股份向南通圆周率出售了与该等业务相关的设备、原材料并结算了相关项目的设计费。
2022-2024年,强一股份对南通圆周率提供服务、出售设备及其他材料、设备租赁的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31.39万元、289.92万元、7.09万元。
由此,上交所要求强一股份说明,其将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业务剥离至南通圆周率的交易以账面价值定价的是否公允,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对此,强一股份表示,该笔交易以账面价值定价具有公允性,其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结合上述转移构成业务的分析以及南通圆周率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可能使得该等业务以收益法进行评估的价值与当时相关人员转移的作价存在差异。强一股份拟聘请评估机构以收益法对相关业务进行评估,并与南通圆周率或相关方充分沟通,就评估价值与相关业务转移作价的差价形成保障方案。
据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招股书以及出具日为2025年10月28日的二轮问询回复,2025年,强一股份聘请评估机构对交易时点的业务进行追溯评估,并与南通圆周率的管理层沟通保障方案。
根据评估报告结果,强一股份转移功能板、芯片测试板的业务资产组合价值分别为250万元、1,890万元,合计金额2,140万元,与转移功能板、芯片测试板涉及的交易金额294.85万元差额为1,845.15万元。
截至回复出具日2025年10月28日,强一股份与南通圆周率签署协议,明确了金额与付款时间,南通圆周率已于2025年10月27日完成首期50%款项的支付,第二期拟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支付剩余的50%。且强一股份表示,南通圆周率已根据评估结果和依据账面价值进行的转让作价差额明确了相关款项的支付时间,并已完成首笔款项的支付,相关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强一股份利益。
也就是说,2022年及2023年,强一股份将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业务剥离至关联方南通圆周率。该交易以账面价值定价,交易对价合计294.85万元,该情形遭到问询公允性。根据评估结果和依据账面价值进行的转让作价差额为1,845.15万元,并约定了南通圆周率支付相关款项的时间。
2.2 部分股东与南通圆周率重叠否认一揽子协议,南通圆周率曾未投产获逾两千万元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南通圆周率成立4个月即获得外部投资者的投资,且南通圆周率的多个股东与强一股份股东存关联。
据首轮问询回复,南通圆周率股东中超一半与强一股份重合或存在关联关系,南通圆周率在城里较短的时间内即获得较多外部投资。因此,上交所要求强一股份说明与其重合或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结合相关股东入股的协议约定,说明是否为一揽子协议,后续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截至首轮问询回复出具日2025年9月5日,南通圆周率共有19名股东,其中3名为自然人股东,16名为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分别为周明、何静安、陈定康,其中周明系强一股东实控人,何静安曾在强一股份任职并担任董事,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强一股份股权。
而前述16名法人股东中,有12名股东与强一股份的股东重叠或者存关联关系。
经测算,南通圆周率目前的19名股东中,有14名股东与强一股份的现任股东重叠或者存关联,占比为73.69%。
对于“相关股东入股南通圆周率是否构成一揽子协议”的问询,强一股份回复称,上述相关股东入股南通圆周率系独立事件,前述股东主要系看好南通圆周率机器所在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相关股东入股南通圆周率时签署的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协议等文件均未将投资发行人等作为入股条件,或针对该事项进行其他特殊约定。因此,相关股东入股不属于一揽子协议。
而研究发现,强一股份与南通圆周率的重叠股东,在入股强一股份、南通圆周率的时间或接近。
据签署于2025年8月31日审计报告以及首轮问询回复,2021年2月,元禾璞华通过增资入股强一股份。2021年6月,元禾璞华以370.99万元出资认购强一股份新增注册资本42.18万元。
2021年8月,江苏疌泉元禾原点智能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原点”)以2,300万元认购南通圆周率新增注册资本230万元。
其中,南通圆周率股东元禾原点的部分上层合伙人/股东,与强一股份的股东元禾璞华部分上层合伙人/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元禾璞华第二次增资的时间与元禾原点入股南通圆周率的时间相差2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南通圆周率成立于2021年4月设立,其产线于2021年11月投产。
不难看出,在南通圆周率成立仅4个月即2021年8月,彼时其产线尚未投产,元禾璞华关联方元禾原点通过增资入股南通圆周率,入股对价高达2,300万元。而彼时距离元禾璞华第二次对强一股份增资的时间2021年6月仅过去2个月。
再看其他股东情况。2022年2月,南京凯腾瑞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腾瑞杰”)通过股权受让入股强一股份。2022年4月,南京凯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凯腾”)通过增资入股南通圆周率。其中,南通圆周率的股东南京凯腾与强一股份的股东凯腾瑞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同一企业,两者存关联。两者入股时间相差2个月。
2022年4月,苏州上银国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银国发”)通过增资入股南通圆周率。2022年5月,上银国发通过增资入股强一股份。其中,上银国发入股南通圆周率的时间和入股强一股份的时间相差1个月。
2022年12月,无锡滨湖南钢星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钢星博”)、无锡复星奥来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奥来德”)、厦门联和二期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和二期”)通过增资入股强一股份。2023年1月,南钢星博、复星奥来德、联和二期通过增资入股南通圆周率。
由上而知,上银国发、南钢星博、复星奥来德、联和二期等4名股东在入股南通圆周率的时间和入股强一股份的时间仅相差1个月。
2.32023-2024年南通圆周率营收大幅增长,多家前五大客户与强一股份存重叠
据首轮问询回复,2022-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南通圆周率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56.21万元、5,845.15万元、10,886.15万元、5,642.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31.22万元、-7,658.38万元、-3,479.2万元、-1,935.19万元。
同期,南通圆周率的毛利率分别为-18.53%、-22.53%、26.91%、32.26%。
对此,强一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南通圆周率营业收入快速提升,但由于前期投资金额大、人员成本较高,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叠加期间费用金额大,导致净利润持续为负。
据首轮问询回复,2022-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南通圆周率各期前五大客户包括强一股份,共有10家。除了强一股份以外,前述9家企业中,有7家企业系强一股份的客户或供应商。
不难看出,2023-2024年,南通圆周率的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而南通圆周率的前五大客户中多家企业与强一股份的客户或供应商重叠。
2.4 公开信息称南通圆周率的设立与实现华*需求相关,强一股份与南通圆周率存相同的客户
据首轮问询回复,2022-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强一股份均系南通圆周率的前五大客户,南通圆周率对强一股份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756.98万元、1,692.55万元、1,240.42万元、643.23万元,占南通圆周率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90.21%、28.96%、11.39%、11.4%。
可以发现,2022年,南通圆周率超九成收入由强一股份贡献。而后南通圆周率的营收一路走高,对强一股份的销售占比下滑。
来看强一股份与南通圆周率的具体交易情况。
2022-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强一股份向南通圆周率采购的产品包括晶圆测试板、MLO、功能板、芯片测试板等。
其中,2022-2024年,强一股份向南通圆周率采购功能板、芯片测试板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652.67万元、681.05万元、69.19万元,占该产品的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7%、81.98%、23.17%。
2022-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B公司均系强一股份的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主要客户之一,强一股份对B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191.52万元、2,060.41万元、201.63万元、8.53万元,占该产品总销售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1.71%、87.48%、63.38%、16.72%。
同期,强一股份对B公司销售晶圆测试板、MLO的销售金额分别为515.88万元、983.69万元、1,199.33万元、294.45万元。其中,强一股份对B公司的累计销售占比为63.42%。
2022-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强一股份向南通圆周率采购晶圆测试板、MLO产品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038.95万元、1,000.6万元、1,158.6万元、627.69万元。
不难看出,2022-2024年,南通圆周率的晶圆测试板、MLO、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主要向强一股份销售,而B公司系强一股份测试板、MLO、功能板、芯片测试板的主要客户之一。
据江苏省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的公开信息,南通圆周率的创始人之一、运营副总经理陈定康表示,2021年1月,为防止“卡脖子”的情况发生,华**思在供应商大会上向在场的500多家供应商提出了半导体全流程测试基板国产化的需求。其中,陈定康的一位合伙人接下这个项目。
在接下这个项目后,陈定康的这位合伙人立刻着手组建团队,2021年4月,南通圆周率成立。凭借几位合伙人10多年在外企储备的技术基础以及充足的研发投入,仅仅一年多时间,已经可以量产部分型号的高端测试基板。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南通圆周率成立于2021年4月,创始股东为何静安、陈定康。
据签署于2025年12月25日招股书及首轮问询回复,2021年,华*旗下的哈勃科技入股强一股份。同年,强一股份即成为B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报告期内B公司均为强一股份的第一大客户以及关联方。
公开信息显示,企业需要获得认证,才可成为华**思的合格供应商并进入华*供应链。
由上可知,2022-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强一股份向南通圆周率采购晶圆测试板、MLO、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产品。同期,B公司系强一股份上述产品的主要客户之一。而公开信息显示,南通圆周率的设立与实现华**思提出的“半导体全流程测试基板国产化”的需求相关。
也就是说,报告期内,南通圆周率系强一股份实控人周明控制的企业,其亦系强一股份的供应商。2022年及2023年,强一股份将功能板、芯片测试板业务剥离至南通圆周率。该交易以账面价值定价,交易对价合计294.85万元。该转让价与资产组合价值差额超1,800万元,对此,强一股份称已明确南通圆周率相关款项的支付时间。
并且,南通圆周率多个股东与强一股份的股东重叠或者存关联。科创板要求强一股份说明相关股东入股是否为一揽子协议,强一股份予以否认。研究发现,2021年8月南通圆周率仅成立4个月,彼时其产线未实现投产,彼时南通圆周率获得来自元禾原点高达2,300万元的投资。而穿透股权后,元禾原点与强一股份的股东元禾璞华存关联。彼时,距离元禾璞华第二次对强一股份增资的时间2021年6月仅过去2个月。
2023-2024年,南通圆周率的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值得注意的是,南通圆周率各期前五大客户包括强一股份,且多个客户与强一股份的客户现重叠。其中,报告期内,强一股份主要向南通圆周率采购晶圆测试板、MLO、功能板、芯片测试板,同期B公司系强一股份测试板、MLO、功能板、芯片测试板的主要客户之一。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华*旗下的哈勃科技入股强一股份,当年强一股份即成为B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对B公司的销售额暴涨。公开信息显示,南通圆周率的设立与实现华*需求相关,而强一股份与南通圆周率存相同的客户。
三、结语
此次上市发行前,私募基金元禾璞华对强一股份持股4.4%。回溯该股东的入股历史,2021年,元禾璞华增资入股强一股份,其可派驻董事,并曾享有的一票否决权而后终止。研究发现,元禾璞华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所管理的基金璞华创宇,在2022年3月之前入股盛合晶微。自2022年起,强一股份对盛合晶微销售额大幅增长,且强一股份超五成收入于第四季度形成,其中强一股份2024年12月的收入超四成由盛合晶微贡献。值得注意的是,盛合晶微也申请于科创板上市。
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强一股份将功能板等业务剥离至实控人周明控制的关联方南通圆周率,初始交易作价294.85万元。该交易遭监管问询后,强一股份聘请评估机构对交易时点的业务进行追溯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结果,强一股份上述剥离的业务资产组合价值合计为2,140万元,与转让价格的差额超1,800万元。对此,强一股份称南通圆周率已经明确补偿金额和支付时间。上述交易背后,南通圆周率也是强一股份的供应商,其股东与强一股份股东存在重叠或关联。值得注意的是,南通圆周率成立仅4个月彼时产线未投产,获得了与强一股份股东元禾璞华存关联的机构投资。2023-2024年,南通圆周率营收增长迅速,其部分客户与强一股份的客户存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