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筹划超两年,青岛港(601298.SH)向关联方抛出的收购计划终止。
日前,青岛港方面宣布,终止现金收购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品公司”)100%股权及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实华”)50%股权暨关联交易。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自筹划以来,青岛港此次收购计划几经调整,收购标的由最初的8家缩减至4家并进一步缩减至2家,直至此次宣告终止。此次交易对方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是青岛港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相应收购本为解决青岛港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问题。
收购标的两度缩减
早在2023年6月,青岛港就与交易对方签署意向协议。彼时,青岛港计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日照港集团及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港集团”)旗下公司股权,两个交易对方均为山东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最初披露此次重组计划时,青岛港拟收购标的为8家,分别计划收购日照港集团持有的油品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50%股权、日照港融100%股权,烟台港集团持有的烟台港股份67.56%股权、莱州港60%股权、联合管道53.88%股权、港航投资64.91%股权、运营保障公司100%股权。
此后于2024年7月,相应收购计划发生调整,收购标的由8家缩减至4家。其中,原有8家标的中保留了3家,即油品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50%股权、联合管道53.88%股权。同时,剔除了盈利能力偏弱的干散杂货港口及配套业务标的资产,增加了自前次预案公告后盈利及建设进度提升较快的液体散货港口装卸及配套业务相关标的资产,即港源管道51%股权。彼时,4家标的收购价格约为94.4亿元。
之后于2025年2月,因原重组方案中的标的公司联合管道和港源管道部分重要客户的破产事项解决进展不及预期等原因,青岛港撤回原重组方案申请文件,并将收购方案简化为仅收购油品公司与日照实华,且不再涉及股份发行。调整后,相应收购交易对价约为46.29亿元。
对于相应调整,青岛港方面明确表示,本次调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同时,调整后的方案资金来自于青岛港自有或自筹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原计划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在2023年签订意向协议时,青岛港就已明确此次收购旨在推动解决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问题。
实际上,早在2022年1月,山东省港口集团成为青岛港间接控股股东时,就曾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山东省港口集团方面承诺,将在收购完成之日起五年的过渡期内(即于2027年1月前),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转让、委托管理、业务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解决山东省港口集团存在的与青岛港经营同类或类似业务的问题。
“我国环渤海地区港口群中,青岛、日照、烟台主要服务于山东半岛及其西向延伸的部分地区,三大港口辐射范围重叠,业务内容存在交叉。山东省内港口的同业竞争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大港口的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青岛港方面此前表示,本次重组将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下属优质液体散货码头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利于优化省内港口资源配置、提高码头港口资源综合利用能力,避免资源浪费和同质化竞争。
此后收购方案虽几经调整,但“减少同业竞争”这一目的始终存在。
最近一次方案调整后,青岛港方面曾表示,本次交易将日照港集团下属优质液体散货码头资产注入公司,有利于发挥相关业务的协同效应,优化山东省港口资源配置,提高港口资源综合利用能力,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同业竞争。
如今,相应收购计划终止,青岛港与相关方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期限约剩一年左右,如何推进相关工作?此次收购计划终止后,青岛港分红或资本开支策略是否会进行调整?前期已投入中介费用是否涉及资本化或转回?针对相关问题,记者致电青岛港方面采访,并向对方发送采访提纲。对方回复称,相关事项均以公司发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
(编辑:卢志坤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