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马文博)近年来,金融领域面临金融“黑灰产”蔓延的严峻挑战。近日,北京金融监管局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发布《关于打击治理金融黑灰产的联合倡议书》,呼吁构建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遏制金融“黑灰产”蔓延,防范化解金融系统性安全风险。
“黑灰产”破坏金融秩序
金融“黑灰产”,即金融领域黑灰产业,指在金融领域以违法或者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新兴业态,主要涉及不正当反催收、不法贷款中介、恶意逃废债、非法办理退保理赔、虚假征信修复、非法荐股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侵害人民财产安全的行为。
上述倡议书显示,在互联网经济浪潮下,金融“黑灰产”广泛依托媒体平台进行市场营销和规模扩张,呈现出链条化、跨地域化、批量化、隐蔽化等特点。
北京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黑灰产”犹如隐藏在金融体系中的毒瘤,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还对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防线构成重大威胁。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金融“黑灰产”组织、个人为谋求非法利益,假借法务公司、咨询公司等名义,广泛发布“代理高额退保”不实信息,怂恿、诱导投保人委托其代理“维权”,胁迫保险公司支付超出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退保金,并从中收取高额佣金。此类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误导投保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此外,包装“职业背债人”实施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也是金融“黑灰产”的典型案例。近年来,以不法贷款中介为核心的犯罪团伙以伪造首付款凭证、签订价格虚高的房屋成交买卖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造成经济损失。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这不仅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还对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形成负面影响。
“非法贷款中介乱象背后有着复杂的成因。”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投资部副主任袁帅对记者表示,从需求端来看,部分消费者尤其是信用状况不佳、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人群,存在强烈的资金需求。他们往往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在面对资金困境时,容易被非法贷款中介所宣传的“快速放款”“低门槛”等虚假承诺所迷惑,从而陷入非法贷款的陷阱。
袁帅认为,从供给端而言,一些不法分子受高额利润的驱使,不惜铤而走险,利用监管漏洞和消费者信息不对称,搭建起非法贷款中介平台,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构建灰色地带,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也为非法贷款中介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渠道,网络借贷平台的兴起使得非法贷款行为更加隐蔽和难以监管。
需要多方协同共治
遏制金融“黑灰产”蔓延,需要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清朗、安全、可信的金融生态环境,构建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
目前,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持续加大工作协同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金融领域“黑灰产”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积极成效。今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第一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今年10月,北京金融监管局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发布了《关于打击治理金融黑灰产的联合倡议书》,倡议协同共享信息、联动健全机制、规范权益保护、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多方互动、恪守合理维权底线、普及防范教育。
北京金融监管局表示,金融“黑灰产”治理,需建立司法、监管、行业、平台与公众共同参与的防控体系,多方主体协同、持续发力,向体系化、智能化、生态化方向深度演进,形成更具韧性的金融健康生态。
袁帅认为,倡议书的发布体现了多方协同共治的理念。金融监管部门能够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的查处力度,规范金融机构的业务操作;司法机关通过依法审判相关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学术机构可以为打击治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开展相关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这种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能够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对金融“黑灰产”进行全面打击和有效治理。
“治理金融‘黑灰产’是一项系统工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特聘导师柏文喜对记者表示,在法律方面,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贷款中介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在金融监管方面,监管部门应加强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监管联动机制,共享信息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提升对金融“黑灰产”的打击效率。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要鼓励和支持正规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满足广大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理借贷需求,减少对非法贷款中介的依赖。
柏文喜还提出,要利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对金融活动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非法贷款中介的异常行为和潜在风险。同时,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通过多种渠道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其理性借贷,避免落入非法贷款中介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