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系广开首席产业研究院院长兼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
本文系连平理事长接受《金融时报》要闻版专访
截至2025年6月末,中国银行业总资产近470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一;股票、债券、保险市场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外汇储备规模连续20年位居世界第一……这组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数据是我国金融业交出的“十四五”成绩单,也是我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的最佳例证。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如何系统评价此时期我国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整体性成就?在“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有哪些令人印象深刻的亮点?围绕相关问题,《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了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广开首席产业研究院院长兼首席经济学家连平。
《金融时报》记者:“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实现量质双升,其中有哪些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亮点实践令人印象深刻?
连平:“十四五”期间,我国金融业在规模、结构、开放、治理等方面多点发力,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充足的“血液”,取得了众多令人印象深刻的成果。
目前银行业保险业总资产超过500万亿元,5年来年均增长9%,全球最大信贷和第二大保险市场地位更加稳固;信托、理财、保险资管机构管理资产近100万亿元,规模较“十三五”末翻了一番;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连续多年世界第一,形成“股票+债券+衍生品”多层次市场体系;社会融资规模年均增量33万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人民币贷款年均增量19万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年均增速29%;科创板与北交所形成服务“硬科技+专精特新”的结构新高地,有效地支持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金融监管框架不断完善,央地监管协同、穿透式监管、功能监管持续强化,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跨部门、跨区域常态化打击机制全面建立。
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性地阐述了建设金融强国和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目标和任务,指出金融强国应当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这是“十四五”期间我国金融业发展最具标识性的亮点。
《金融时报》记者:“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多点突破、成效显著,您认为在此过程中最具突破性的改革实践是什么?
连平:“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其中最具突破性的改革实践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完成与货币政策框架的系统性转型。
具体来看,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了关键步伐。2019年,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全面嵌入银行定价体系,成为贷款定价的“锚”,打破隐性下限,推动融资成本持续下行。2022年,央行建立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银行可参考国债收益率和LPR自主调整存款利率,国有银行率先下调存款利率。“十四五”时期,存贷款利率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定价。央行通过深化LPR改革,使得LPR逐步取代贷款基准利率成为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主要参考基准。这意味着银行发放贷款时,主要是参考LPR,并根据自身资金成本、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自主决定利率,央行不再进行直接的利率管制。同时,辅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保障了有序竞争。这些措施使得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显著提升,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步降低。
与此同时,现代货币政策框架更加清晰完善。“十四五”时期,货币政策框架逐步由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型,7天期逆回购利率被明确为政策利率,MLF、SLF等工具各司其职。央行基本建立了“政策利率—市场基准利率—市场利率”的传导机制,并形成了以公开市场操作7天期逆回购利率为短期政策利率,以常备借贷便利利率为上限、超额准备金利率为下限的利率走廊机制。央行还调整了公开市场操作招标方式,将7天期逆回购操作改为固定利率的数量招标,明示操作利率,增强其政策利率地位,并增加了午后临时正逆回购操作,使流动性管理更精细、更灵活。此举既稳定了市场预期,也使市场利率能更好地围绕政策利率运行,同时还创设了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结构性工具,精准引导信贷投向绿色、科技、普惠等重点领域。
货币政策框架转型、利率市场化等领域的有效改革,不仅优化了金融资源配置机制,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撑。
一是提升政策传导效率与精准度。改革使央行能通过调整政策利率更有效地影响各类市场利率,并进一步传导至存贷款利率。LPR改革则疏通了利率传导路径,使得政策效果能更快速地体现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上。通过适时增发MLF操作、淡化其中期政策利率作用,进一步理顺了由短及长的利率传导关系。
二是增强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利率市场化推动了资金流向更高效、更具发展前景的领域。银行贷款定价自主性的提升,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不同风险特征的客户,特别是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普惠小微等领域,促进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三是丰富宏观调控工具箱与增强韧性。央行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创新提高了应对短期流动性波动的能力。利率走廊机制则有效约束了市场利率的异常波动。存款利率的市场化调整和自律机制,也在推动降低银行负债成本的同时,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
下一阶段,我国还需在多个方面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如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强化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推动金融资源更高水平集聚与合理流动,不断提升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等。
《金融时报》记者:“十四五”期间,我国金融体系在支持金融“五篇大文章”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下一步发展面临哪些挑战?
连平:金融“五篇大文章”涉及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点和经济金融结构优化的着力点等重要领域。
其中,科技金融是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在推动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金融要素扮演着重要角色。无论是新技术研发,还是科技成果转化,都需要金融给予有力支持。
“十四五”期间,我国已初步建成并逐步完善包括银行业、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创业投资、融资担保和保险业在内的全方位、立体型和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科技金融通过重构“制度—资本—技术”关系,成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核心战略工具。截至2025年6月末,科技贷款余额44.1万亿元,同比增长12.5%,较同期全部贷款增速高5.8个百分点。科创板自2019年7月成立以来,6年累计支持589家科技类企业上市,首发募资总额达1.1万亿元。
与国外发展相对成熟的科技金融体系相比,以新质生产力和金融强国发展的要求衡量,我国科技金融体系仍存在一些短板,具体包括银行支持科技创新的功能尚待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缺少相匹配的耐心资本,社会资本占股权投资比重偏低,科技保险的供求存在不足,部分金融机构难以驾驭科技金融风险。
绿色金融是位列科技金融之后的第二篇大文章。它通过资源配置、风险定价和市场引导三大功能,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持续、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活水,成为实现“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金融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我国已形成以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为主、多种绿色金融工具蓬勃发展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其中,绿色贷款余额由2019年末的9.9万亿元增长至2024年末的36.6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20%,绿色债券余额、绿色保险等市场规模也均居全球前列。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不少较为明显的“梗阻”,制约了绿色金融对“双碳”目标的支持效能。具体包括:一是标准未统一。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不同金融工具的标准尚未完全统一,对煤电、钢铁等传统行业从高碳向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标准尚未建立。二是工具单一和期限错配。90%以上绿色融资依赖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工具应用不足;绿色项目平均周期8至10年,但银行绿色贷款平均期限仅3至5年。专业人才存在缺口,全国绿色金融专业人才不足10万人,金融机构基层环境风险评估能力不足。三是区域和城乡发展较不平衡。绿色金融资源大部分集中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占比相对较少,同时农村绿色金融产品的覆盖率相对于城市也严重不足。四是国际话语权有待增强。在国际绿色金融规则制定中,我国的话语权相对不足。
为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的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我国亟待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金融工具、加强国际合作等系统性措施发展和完善科创金融体系、绿色金融体系,进一步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与金融深度融合,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金融时报》记者:“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业全面深化改革,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金融强国夯实了基础。展望“十五五”,面对新的国内外发展形势,我国建设金融强国需要从哪些方面发力?
连平:预计下一步我国金融强国建设会重点从五方面发力:一是健全和完善科学稳健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重点是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优化利率走廊机制,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二是构建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并有效提升监管水平,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三是健全和完善金融市场、机构、产品和服务体系。丰富由银行机构、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风险投资等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四是发展直接金融,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构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使得上市公司质量和结构明显优化,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实力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资本市场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基本形成。五是推动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规则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