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至10月12日期间,沪深北交易所仅1家企业终止审核,即沪市主板申报企业鸿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星科技”),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
鸿星科技于2023年3月初受理,3月底开始问询,截至终止审核,该公司在问询环节已“卡壳”两年半时间。
招股书显示,鸿星科技主要从事石英晶体谐振器、石英晶体振荡器等频率控制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通讯电子、智能家居、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医疗电子、工业控制、智能安防等领域。
根据QYResearch数据,2023年全球前十大石英晶体元器件厂商合计市场份额66.40%,其中鸿星科技2023年石英晶体元器件全球市场占有率为3.08%,排名全球第九位。
招股书显示,鸿星科技呈现出典型的家族企业特征,实际控制人为林氏家族。其中,林洪河、林瑞堂、林毓馨、林毓湘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87.9172%,林张玉珍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这些人员中,林洪河与林毓馨、林毓湘为父女,与林瑞堂为父子,与林张玉珍为夫妻。
目前,林洪河担任公司董事长,林毓湘担任公司董事,林毓馨担任子公司鸿星国际、鸿星企业、HOSONICGLOBAL董事,林瑞堂也曾经担任过公司董事。
早在1979年,林洪河在中国台湾地区创立了台湾鸿星。早期,台湾鸿星曾从事石英晶振的研发及生产业务,自1993年起,林洪河将产业逐步转移至大陆,创办了鸿星科技的前身鸿星有限。
2022年以来,鸿星科技的业绩步入下行区间,当年营业收入为65142.46万元,归属净利润为19432.25万元,同比分别下滑22.00%、4.64%;2023年营业收入再度下滑16.87%,净利润下滑31.60%,2024年才有所回升。
鸿星科技称,2022年和2023年,由于宏观经济疲软导致消费需求不振,同时地缘冲突影响部分海外需求,下游产业进入去库存阶段。2024年以来,随着电子产业去库存基本完成,终端需求触底复苏,电子产业景气度复苏,带动晶振行业回暖,经营业绩企稳回升。
值得注意的是,台湾鸿星不仅是鸿星科技的关联方,也是曾经的控股股东,还是公司的经销商,且在较长时间内稳居第一大客户之位。
台湾鸿星早年曾参与鸿星科技的设立,2001年后将股权转让给现股东。公司在招股书中称,台湾鸿星仅为工商登记的名义股东,并未实际出资。
目前,台湾鸿星已不从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或生产业务,仅为鸿星科技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下游经销商,其收入主要来自鸿星科技。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台湾鸿星均为鸿星科技的第一大客户,两者之间同时存在特殊销售模式和经销模式,且同时存在关联销售和采购。
对此,交易所发出问询,要求鸿星科技说明未将台湾鸿星注销或整合至公司体内的原因,以及对台湾鸿星的销售渠道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其他利益安排。
鸿星科技回应称,未将台湾鸿星注销是因为其拥有较多中国台湾地区的客户资源及负责中国台湾地区客户的后续服务,短期内仍需其维系中国台湾地区客户;而未将台湾鸿星整合至公司体内是因为当前收购审批难度较大,未来将择机收购台湾鸿星或直接在中国台湾地区设立子公司。
另外,在问询中,交易所还注意到了两者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包括鸿星科技向台湾鸿星销售产品单价、毛利率低于非关联第三方经销商;台湾鸿星经销鸿星科技晶振产品留存的毛利率高于同类业务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等。
同时,鸿星科技还存在大额分红、IPO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问题。(详见《经营业绩出现下滑,鸿星科技要用IPO募资补流2亿|IPO观察》https://www.yicai.com/news/102149214.html)
2021年至2022年,鸿星科技共实施了4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含税金额为27547.80万元,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88%,虽然未超过80%,但比例也较大。
其中,单纯因回报股东而实施分红金额(含税)为21887.91万元,占比超过79%,这些资金被股东用于理财及缴纳相关税费,包括购买银行7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委托财富管理银行购买股票债券及银行理财产品、缴纳相关税费等。
而鉴于鸿星科技家族企业的特征,上述分红款主要惠及了家族股东。在问询回复中,鸿星科技回应称,台资企业有现金分红的商业惯例,对股东分红,有助于满足股东及投资人的资产配置需求,增强股东信心,培养和巩固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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