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晏国文 卢志坤 北京报道
10月9日,金城医药(300233.SZ)披露,实际控制人赵叶青于9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重新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为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对赵叶青、王震、刘峰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赵叶青承担150万元,王震承担120万元,刘峰承担30万元。
中国证监会对赵叶青采取4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自宣布决定之日起,赵叶青、王震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今年3月,中国证监会曾对赵叶青下发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时中国证监会拟没收赵叶青、王震、刘峰违法所得1534.91万元,并对赵叶青采取4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当时,赵叶青表示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此次属于中国证监会重新对赵叶青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行政处罚金额由1534万元减少到300万元。
针对前述拟处罚事项,金城医药公告显示,赵叶青将再次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进行了陈述、申辩和听证。
金城医药方面表示,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主体为赵叶青个人,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编辑:曹学平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