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针对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经调查发现,该行存在诸多违规问题,诸如员工行为管理失察、项目贷款管理欠审慎等。
基于此,该行被处以105万元罚款;与此同时,相关责任人员王小波、马蔚因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处分。
事件背景
浙江嵊州农商银行作为嵊州市网点覆盖最为广泛的金融机构,其前身为嵊州农村信用社,于2016年成功改制为农商银行。该行下辖16家支行及55个营业网点,存贷款规模长期位居全市银行业前列。
然而,此次处罚暴露出该行在快速扩张进程中,内控管理存在明显短板,尤其在员工行为监督和贷款业务风控环节,未能达到监管要求。
监管处罚重点
员工行为管理失察:银行未能有效落实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于员工的违规操作未能及时察觉并加以纠正。这一现象反映出银行内部合规培训与动态监控机制亟待强化。项目贷款管理欠审慎:在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贷前调查不充分、贷后跟踪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此类问题极有可能导致资金挪用或不良贷款风险攀升。
行业警示意义
此次处罚再度凸显了金融监管日益趋严的态势。金融机构在追求规模增长的同时,务必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内控体系。
具体而言,需定期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排查,建立举报与问责机制;严格把控贷款全流程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大额项目贷款用途的监控;加强对监管政策的学习,确保业务开展符合审慎经营原则。
银行回应与整改方向
截至目前,嵊州农商银行尚未就处罚细节进行公开回应。作为地区金融的主力军,该行需直面现存问题,尽快开展整改工作,以重建市场信心。
未来,该行能否在服务“三农”与小微企业的定位中,实现风险管控的平衡,将成为其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编辑/环球)
(文中处罚信息来源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