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在新世界发展2025财年年度业绩发布会上,管理层表示,K11是新世界集团全权拥有的注册商标及品牌。前新世界行政总裁郑志刚在离任集团后,征得集团的同意,可以使用“K11 by AC”品牌,但K11 by AC目前的投资、业务、运作,包括但不限于轻资产管理项目等,均与新世界集团(包括K11)无任何关系。
据介绍,新世界集团旗下的K11系列,除新世界集团及同系公司以外,目前并无管理其他由第三方开发的物业项目。另据最新财报显示,报告期内,K11分部业绩取得4%的增长。(第一财经记者 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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