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1日电 因逾期未支付补偿款,凯伦股份董事长钱林弟被责令改正、收监管函。
钱林弟等3人被责令改正
江苏证监局网站11日发布《关于对钱林弟、李忠人、张勇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显示,2021年10月22日,凯伦股份实际控制人钱林弟、董事李忠人、董事张勇、董事季歆宇承诺,截至当日凯伦股份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1.88亿元,如在2022年12月31日未能收回的,由承诺人承担,并在2022-2024年年报披露后的60个工作日内分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实际损失的20%、30%和5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应收账款未收回,承诺人应于2023年至2025年分三期支付3766.54万元、5649.82万元、9416.36万元。
经查,截至目前,钱林弟、李忠人、张勇尚未支付2025年度的补偿款,承诺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以下简称《4号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4号指引》第十七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钱林弟、李忠人、张勇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钱林弟等2人收监管函
11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钱林弟、李忠人的监管函》(下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凯伦股份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的公告,2021年10月22日,董事长钱林弟、董事李忠人等公开承诺,截至2021年10月22日公司应收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合计18832.72万元,如在2022年12月31日前无法足额兑付,由此造成的资产减值损失由承诺人承担,并在2023年至2025年分三期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实际损失金额的20%、30%和50%,支付时间为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60个工作日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应收账款的资产减值损失为18832.72万元,承诺人应在2022年至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60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3766.54万元、5649.82万元、9416.36万元。第一期和第二期款项合计9416.36万元,已按期支付给公司。截至目前,第三期款项中尚有9406.72万元逾期未支付,其中,钱林弟、李忠人分别尚有7990.64万元、1177.25万元逾期未支付。
深交所指出,钱林弟、李忠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7.1条第一款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钱林弟、李忠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凯伦股份11日盘后发布的《关于公司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显示,承诺人第三期应支付公司相关补偿款共计9416.36万元,截止公告披露日,承诺人钱林弟、李忠人、张勇因资金周转困难尚未向公司支付其应承担的补偿款,共计9406.72万元。
其中承诺人钱林弟应支付公司相关补偿款7990.64万元,承诺人李忠人应支付公司相关补偿款1177.25万元,承诺人张勇应支付公司相关补偿款238.84万元。
凯伦股份表示,公司督促相关承诺方履行承诺。承诺人钱林弟、李忠人、张勇对未能在承诺期间完成补偿款的支付,向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和社会投资者深表歉意。钱林弟、李忠人、张勇后续将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对公司的承诺。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凯伦股份是一家集防水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及施工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凯伦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1.48亿元,同比减少5.92%;归母净利润0.26亿元,同比增长232.48%。
二级市场上,凯伦股份11日收涨0.95%报11.73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