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5日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达股份”)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被河南证监局责令改正,董事长马红菊等遭警示。
来源:通达股份公告
具体来看,河南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通达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会计政策变更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
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虚增2024年利润总额。
四是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三会运作不规范。
五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马红菊作为通达股份董事长、曲洪普作为总经理、闫文鸽作为财务总监、刘志坚作为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通达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通达股份对此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此为鉴,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半年报显示,通达股份是国内主要的特高压、超高压工程用线缆生产企业之一,特高压、超高压工程用线缆生产规模在国内处于前列。2025年上半年,通达股份实现营收36.18亿元,同比增长37.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7.3万元,同比增长68.24%。
9月5日,通达股份收涨1.96%报7.82元/股,总市值41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