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张小泉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对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及张小泉集团等69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公告内容显示,法院于2025年6月10日受理富春控股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重整申请基于这69家公司之间存在高度关联性、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及区分财产成本过高的理由。
2025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69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截至公告披露日,富春控股集团持有富泉投资100%股权,富泉投资持有张小泉集团99.9981%股权,张小泉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40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3%。
张小泉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春控股集团、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69家公司已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能否重整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同时,张小泉在公告中还提到,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且公司在各方面保持独立,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此外,对于此次事件是否会影响公司既定的产品研发、渠道扩张或长期发展战略的执行,以及对于消费者关心的产品质量问题,其产品质量相关的部门是否会受到影响等问题,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了张小泉的相关人士,而张小泉方对此回应称,“目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康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