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7月16日消息,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近日,杭州张小泉(301055.SZ)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61亿余元,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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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该公司目前现存11条被执行人信息,累计被执行总金额超39亿元。此外,该公司还存在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等风险信息。
据中国新闻网,这些被执行信息中,部分是张小泉集团作为借款人涉及的债务纠纷,部分是为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提供质押担保所致。
3月19日,张小泉发布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张小泉集团作为借款方以及担保方的债务逾期合计59.25亿元。
由于债务缠身,日前,张小泉公告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决定对间接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这一举措,也被外界解读为试图通过预重整来分割风险,避免债务危机进一步蔓延至张小泉股份。
此前,张小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曾表示,若债务无法及时清偿、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不能达成和解、控股股东和部分实际控制人资信情况进一步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未来张小泉可能会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此外,去年,张小泉实控人张国标、张樟生因借款合同纠纷被限制高消费后,2024年5月,张樟生卸任张小泉董事长,由张国标之子张新程接任,张樟生之子张新尧则被任命为董事兼副总经理。
编辑 杨程 部分综合自中国新闻网、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