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2月正式向法院申请重整,到一年半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26.28亿元,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金科股份”)为中国房企重整提供了参考范本。
7月10日,金科股份发布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公告。公告指出,7月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公司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
金科股份指出,根据公司、管理人与各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相关约定,重整投资人应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60日内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其中:上海品器联合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川发产业互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家产业投资人应当支付重整投资款共计7.56亿元。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启重圣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信庭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5家财务投资人应当支付重整投资款共计18.72亿元 。
截至此次公告披露日,上述重整产业投资人及重整财务投资人应当支付的全部合计26.28亿元重整投资款已全部到账。
作为重庆市有史以来最大的重整案,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涉及的债务规模达1470亿元,债权人数量超8400家。
金科股份最早于2023年5月提出主动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组的设想,此后于2024年2月正式向法院申请重整,并于两个月后被法院裁定受理。在今年5月,法院裁定批准了金科集团及重庆金科的重整计划。
金科股份指出,在此次全部重整投资款到账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包括信托计划设立、偿债资源兑付、股份转增登记等事宜,切实做好各项与债权人、投资人及中小股东利益息息相关的各项重整计划执行工作。 后续将在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及重整投资人的带领下,加快推动新业务发展和战略转型升级,持续做好各项经营工作,着力提升债权清偿率和持续经营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在金科股份发布上述公告后,金科股份(ST金科)的股价今日涨停。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