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弘等:私募基金新规或加速行业规模集中化趋势 重磅加强私募基金监管的规定出炉 监管新规私募向公募靠拢

  中新经纬5月10日电 题:私募基金新规或加速行业规模集中化趋势

  作者 严弘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学学术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私募证券投资研究中心主任

  赵羲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私募证券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

  姜金龙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私募证券投资研究中心研究员

  自2024年4月以来,私募机构被罚数量明显增多。截至5月8日,已有18家私募机构相继受到处罚。特别是在4月30日,中国基金业协会更是连续处罚了6家私募机构,其中3家因存在虚假披露净值、违规代持和利用基金财产牟利等典型问题而受到惩处。

  在加大处罚的同时,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还正式推出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对私募基金行业进行规范管理。该指引包含42项条款,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提供了全面系统的规范,这标志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发展史上最为详尽的监管细则的诞生,无疑将为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这份指引不仅仅是一份规范文件,更是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全周期运作过程提供了全面的规范与约束。其主要目标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筑牢防止系统性风险的防线以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引导行业走向规范化,指引中明确规定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和存续规模要求,为不符合规模要求的产品设定了清晰的清盘条件。同时,对信息披露进行了严格规范,特别是针对基金运作周期、净值可靠性以及特定基金持有人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期治理行业内普遍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完善问题。流动性管理也成为规范的重点,旨在减少频繁申赎对基金运作的干扰,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份额。

  在防止系统性风险方面,指引对私募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了限制,以降低持仓过度集中的风险。同时,取消了开放式私募证券基金常设的预警线、止损线,这一举措既避免了市场下行时可能出现的流动性危机,也与国际通行做法相接轨。当然,这也意味着投资者需要提高对不同私募基金的甄别能力,更加关注基金的表现。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这份指引的核心要义之一。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得到了进一步强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在履行适当性义务时,需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应用相应原则。同时,基金产品的投资要求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以遏制误导性宣传现象。此外,风险准备金制度的引入,为因基金管理人的不当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提供了赔偿机制。

  这份指引的出台将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它不仅有利于形成行业运作的规范,还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构造一个良性且公平的竞争环境。具体来说,它将加速行业规模的集中化趋势,强化信息披露的适当性和完整性,从制度上加强投资者保护,并提升私募证券投资机构的运营门槛。

  值得一提的是,在指引出台前,协会充分倾听了行业从业者的声音,并根据反馈做出了相应调整,为市场化运作保留了足够的空间。这体现了监管层对行业发展的深切关怀和良苦用心。然而,任何监管规则的出台都可能引发规避监管的行为。因此,监管层需要保持高度警惕,及时跟踪市场发展,实施有效的规范和违规处置,以避免监管政策溢出带来新的风险。

  此外,指引还对私募基金投资衍生品等新型金融工具提出了明确要求。衍生产品的复杂风险收益结构对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海外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中,就曾出现过多次因衍生金融工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风险事件。因此,在实际执行监管过程中,需要避免出现监管盲区,严防私募基金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监管套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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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庆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