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异地贷款,朔城蒙银村镇银行获罚30万元、副行长被警告 蒙银村镇银行违规贷款一案 蒙银村镇银行罚款

瑞财经 刘治颖 4月17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违规发放异地贷款,朔州市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同时,柴占银(时任朔州市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被警告。


朔州市朔城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5-30,法定代表人为刘静予,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该公司大股东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