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9月18日,据企查查,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汽车内饰”)被涿州市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该案案号为(2021)冀0681执1078号,执行依据文号为(2020)冀0681民初5368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4月29日。
金兴汽车内饰成立于1998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金堂,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批发等。该公司由浙江东顺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持股99%,黄金堂持股1%。该公司有对外投资企业12家。
据悉,金兴汽车内饰共涉及司法案件169起,78.11%的案件身份为被告,14.2%的案件身为为原告。该公司有被执行人记录7条,被执行总金额约123.6万元。历史被执行次数23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约2387.4万元。该公司曾13次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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