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9月18日,企查查显示,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汽车”)被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豫1202执1612号,执行标的52.7万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
速达汽车成立于2010年9月9日,注册资本为2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振甫,经营范围包含纯电动汽车整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技术开发、转让等。该公司的大股东为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持股50.95%。该公司有3家对外投资企业,2家为销售服务公司,1家为商务交流中心。
据悉,速达汽车曾涉司法案件98起,81.63%的案件身份为被告,3.06%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占比38.78%。速达汽车有被执行人记录25条,涉案金额8555万元,历史被执行人7次,涉案金额为5966万元。
官网显示,速达汽车汇聚了百余位新能源汽车领域专家学者及大量科技研发、战略规划、产品设计、生产营销专业人才组成的纯电动汽车整车研发生产团队,获准建立了河南省唯一的纯电动汽车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
(责编:靳文雨)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