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8月27日,据企查查,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威汽车”)成被执行人,该案案号为(2021)苏1181执3991号,执行标的约2173.94万元,于8月26日立案。
据企查查资料,卡威汽车成立于2002年3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孟明华,注册资本为3.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自卸车、专用客厢车、轻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其他乘用车整车、底盘等。该公司由丹阳市华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持股53%,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且孟明华持有丹阳市华控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60%的股份。
截止今日,卡威汽车由司法案件197起,其中73.6%为被告身份。卡威汽车有被执行人记录9条,被执行总金额约1.63亿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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