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全面完成重点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相关政策,提高优抚数据管理的准确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各类抚恤优待补助精准发放到位,潘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采取集中采集、上门服务、远程录入等方式,对潘集区11个乡镇(街道)、178个村(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全面进行年度确认。截至12月27日,潘集区1830名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完成信息确认,确认率达100%,在淮南市率先完成年度确认工作。
一是更新设备,建好平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筹资1.92万元,完成了潘集区12台手持高拍仪技术升级。利用以会代训等形式,对潘集区11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确认工作的录入水平和技能,指导各乡镇街道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组织精干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年度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通过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到村入户宣传、广播喇叭宣传等有效方式,做到确认对象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时,充分发挥“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志愿者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协助工作人员开展信息确认,积极发动优抚对象参加年度确认,充分调动优抚对象参与年度确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年度确认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是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对于在乡老复员军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退役军人实行上门服务,在上门确认的同时,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向他们宣传和解释一些优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将年度确认和常态化联系、了解困难退役军人情况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彰显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把年度确认工作做成一项用心用情有温度的工作。
本次年度确认对象的范围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是服务优抚对象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极强的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面推动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年度确认,对潘集区重点优抚对象的生存、生活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为潘集区做好优抚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夯实基础。下一步,潘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程序,利用元旦、春节慰问契机,全面开展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走访活动,了解和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的事,做好“最后一公里”服务,进一步关心关爱优抚对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退役军人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心与关怀。
(来源: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