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
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发布两则通告
王松行以及李贤秋、李依凡等人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主要犯罪嫌疑人
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
尽快登记
通 告
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的王松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确保案件侦办顺利,及时查清犯罪事实,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及返利相关凭证(银行交易明细、微信、支付宝等记录)、相关协议、收款收据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6月12日之前到临港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进行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参与人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请参与人相互转告,合理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联系人:化警官、刘警官
临沂市公安局
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6年5月28日
通 告
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的李贤秋、李依凡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确保案件侦办顺利,及时查清犯罪事实,请在群宜优品电子商务平台(仅限临港区域)参与投资,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及返利相关凭证(银行交易明细、微信、支付宝等记录)、相关协议、收款收据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6月20日之前到临港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进行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投资参与人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请投资参与人相互转告,合理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闹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联系人:化警官、刘警官
临沂市公安局
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