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公布,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又一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正式迈入“法典化”新时代。法典通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立法目的,以法治力量护航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推动法典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西环君”特推出法典系列宣传,系统解读核心条款、便民举措与企业责任,引导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
深入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第五期
法典的突出亮点
1.首次以“生态环境”命名法典:是我国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
2.首次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将视野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扩展到以法治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3.首次提出并采取适度法典化的模式:编纂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4.新型污染专项管控:新增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光污染防治等内容,精准应对新型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