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背着另一方借钱,用来偿还自己婚前的信用卡、网贷等“个人旧债”。离婚时,债主找上门,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还钱。这种情况,另一方需要分担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核心点:一方借钱仅用于偿还个人婚前或婚内个人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权人(或借钱方)主张这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债权人或举债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
如果无法证明,法院通常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
在离婚诉讼中处理该笔债务时,法院会重点审查:
1.借款用途:是否用于偿还个人旧债,且未惠及家庭共同生活;
2.另一方是否知情或追认;
3.借款金额是否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
符合上述“个人债务”特征的,由举债方个人承担,另一方无需分担。
婚内借钱还个人旧债,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另一方无需分担。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借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