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法治化
法治是信访工作的生命线,理性是维权的前提。信访作为公民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渠道,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有序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对信访人的行为规范作出明确界定,明确信访人应自觉维护信访场所秩序,不得实施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始终坚持依法履职、高效处置,但维权过程中若采取极端过激行为,不仅会破坏正常信访秩序,更会触犯法律红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案件回顾】
2026年4月2日,信访人程某某及其母亲熊某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反映某县一楼盘项目拖欠工资问题。接访中心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其相关诉求后,第一时间对接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并通知责任部门派员来市接访、现场协调。
等待期间,因程某某急于拿到工资,情绪逐渐激动,其母亲熊某更是情绪失控,并扬言“今天拿不到工资就要在这里随地大小便”,接访中心工作人员见状,立即耐心安抚二人情绪,恳请二人稍作耐心等待。后熊某不听劝阻,当众在接访大厅内小便,并用力拍打公共设施,在地上撒泼打滚,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被驻点公安机关依法强制带离。
【处置结果】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熊某在信访接待场所当众便溺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地派出所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作出后,熊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认罪认罚,接受处罚并作出书面承诺,明确表示今后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绝不会采取极端方式扰乱信访秩序、公共秩序。
在此郑重警示广大信访群众,合法诉求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理性维权才是实现权益的最佳方式。本案中,熊某因情绪激动采取极端行为,即便诉求合理,也因扰乱信访秩序受到法律处罚,教训深刻。无论何种诉求,都不能以牺牲公共秩序为代价,更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树立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理念,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共同营造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信访环境。
理性信访守底线,依法维权护和谐!
来源:局接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