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清零,现对部分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
2026年3月,岳池县卫生健康局对某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时,发现该机构氧气站周围停放车辆。根据《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该机构违反第二条第四项: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情形,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局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案例二
2026年3月,岳池县卫生健康局对某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时,发现该机构电瓶车在公共通道飞线充电。根据《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该机构违反第二条第四项: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情形,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局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
案例三
2026年3月,我委对某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不符合安全规范,未落实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措施。根据《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该机构违反第四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不符合安全规定,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我委已要求限期规范暂存场所,完善防护设施。
案例四
2026年3月,武胜县卫生健康局对某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机构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根据《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该机构违反第六条第一项: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局已要求限期完善预案并组织全员演练。
来源: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